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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7- 10 17: 16 点击次数: 来源: 文物古迹处

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省文化和旅游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wltwwgj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电话:0531-51791817,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邮编:250012。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

附件:附件1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1)(4).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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