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5-01383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7-10 | 文号: | |
有效性: |
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省文化和旅游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wltwwgj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电话:0531-51791817,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邮编:250012。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
附件:附件1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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