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5-01415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 文号: | |
有效性: |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共青团委、妇女联合会:
现将《关于促进全省旅行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
省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4月17日
关于促进全省旅行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旅行社是整合文旅资源、创新产品供给的核心市场主体,是激活文旅消费、引领品质化服务提升的重要驱动力,对构建文旅产业体系具有关键支撑作用。近年来,我省旅行社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行业发展处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关键期。为促进旅行社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紧抓促消费政策叠加、服务产业迭代升级重大机遇期,坚持政府政策引导、市场需求驱动、企业主体创新,着眼满足广大游客高品质旅游新期待新需求,以变革促发展,以转型求生存,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人才培养,推动从价格竞争型向服务增值型转变,努力打造一支规模大、质量优、创新强、服务好的旅行社队伍,为全省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快转型升级
(一)提升融合创新能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协调电商平台、MCN机构加大对山东旅游市场支持力度,提升旅行社开展旅游直播、社群营销等线上获客能力,开辟私域推广营销平台。整合农业、工业、教育等跨界资源,支持旅行社探索“文旅+”“+文旅”多元融合发展模式。发布《山东省旅行社创新发展典型案例》,互鉴模式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强化产品打造。评选山东“十大必游线路”“百条网红线路”,组织旅游线路产品设计大赛,引导旅行社开发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旅游产品。鼓励旅行社围绕列车、邮轮、城市、康养、研学等细分市场,设计推出一批新业态旅游产品;针对节庆、会展、体育、演出等大型活动,开发民俗游、非遗游、会展游、国潮游等特色化、专享化旅游产品;针对游客年龄、兴趣爱好等差异化需求,打造户外挑战游、文化沉浸游、康养疗愈游等小专特精旅游产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规模化发展。引导旅行社通过兼并重组、产业链协同、品牌输出等方式进行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领军式旅行社。支持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盟、联合体,通过议价谈判等方式集中采购景区、酒店、交通等旅游产品要素,提升旅游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加强品牌建设。强化高品质理念,实施“十强百佳”计划,打造高端产品旅行社联盟,实施线路产品认证,定期公布高品质产品目录。制发《山东省A级旅行社评定标准》,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发布研学旅游旅行社、研学产品目录,打造研学旅游品牌旅行社。搭建线上线下宣推矩阵,组织网络达人跟团体验、直播推介,打造一批优质旅行社品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提升服务质量
(五)坚持标准引领。深化《好客山东服务标准》应用,组织“好客服务”经验交流活动,设立旅行社“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组织旅行社发布服务质量承诺书。加强《导游服务规范》宣贯,提升导游服务规范化水平。建立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发导游管理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加强现场执法、文旅场所入口处电子行程单查验。严格落实旅游目的地“黑名单”制度,遵守出入境团队管理要求。组织旅行社退出机制试点,探索“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办法。制定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实现旅行社信用评价、公示查询、认定修复等全流程监管服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七)优化市场环境。加强部门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常态化提示引导机制,提醒游客随团出游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较好的旅行社。推动旅游景区全面落实参观免预约举措;优化文博场馆等团队预约方式,实现只预约团队人数,不填报个人信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大扶持力度
(八)实施客源奖补政策。用足用好过境免签、离境退税等入境游措施,落实引客入鲁奖补政策,引导旅行社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拓国际、国内客源市场,提升入境旅游服务接待水平,提高入境旅游市场份额。(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九)加强经营资金扶持。支持开展旅行社责任险补贴试点,对按规定缴纳2025年度责任险的旅行社给予适当补助。实施保险代替质保金保证保险试点,用同等保额的保险代替质保金,缓解旅行社现金流压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十)积极搭建宣推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立体营销体系,拓宽旅行社及旅游线路宣传推广渠道。开展精准营销活动,畅通省内地接社与省外、境外组团社对接渠道。旅行社组织人员赴境外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营销推广和展览展会活动,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一)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旅行社出台灵活多样贷款政策,推出更多方便快捷的旅游旺季短期小额贷、小型微型旅游企业信誉贷、上市旅游企业融资贷等产品,完善旅游业外汇管理,服务支持旅行社“走出去”,支持旅行社发展壮大。(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加强人才建设
(十二)强化教育培训。支持旅行社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开展“行业大讲堂”“名导名嘴进学校”等活动,用好“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实现课堂与实践良性互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获奖选手,在等级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倾斜。实施数字人才培优计划,依托行业组织、OTA平台、旅游院校等每年培育500名数字营销人才。(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
(十三)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导游资格考试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导游队伍。开展入境游团队外语导游辅助讲解工作,缓解外语导游紧缺问题。加强优秀旅游主播培养,组织“跟着主播游山东”系列活动,提升导游线上宣传推介能力。制定产品策划师、研学旅行指导师行业标准,组织职业认定、等级评定。(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四)加强权益保障。督促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缴纳保障保险、支付劳动报酬,切实保障导游合法权益。试点导游薪酬制度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将导游收入与导游等级、职称、服务水平相挂钩,激发导游工作积极性。发挥《山东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政策优势,引导导游积极参与职称评审,为广大导游薪酬保障、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各级文化和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跟踪评估,积极破解桎梏关节、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旅行社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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