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 07- 16 19: 16 

关于公示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首批审核通过企业及后续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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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征集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文化企业、文化旅游景区及电商平台的通知》要求,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的旅游景区及文化企业,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企业予以公示,同时将下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通过企业公示

申报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的文化企业资质经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终审,现将审核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7月16日至7月 22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二、后续工作安排

审核通过企业须按照企业产品类别,自愿选择对接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合作电商平台,开设线上店铺,上传文化产品。企业上传产品须明确各项产品信息及折扣信息,不得虚报产品价格,对所报信息真实性负责。经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的产品和服务方可享受文化惠民消费券补贴。

附件:1.首批企业名单.pd

   2.电商平台联系人.pdf

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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