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8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
建立并完善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去年,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会议上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细则》等规定,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时限和标准。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先由拟办处室对信息是否公开提出意见,再由办公室会同政策法规处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最后请分管领导签发。
二、依法推进各类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对我局受理的各类旅游质量评定等事项的条件、标准、工作流程等进行全方位公开。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细化“三公”经费信息内容。201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86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业务公开类信息13073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
切实加强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山东旅游政务网、12301旅游服务热线以及旅游商品在线等线上线下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12301旅游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无间断接听电话。对公众提出的旅游问讯、旅游投诉、旅游提示以及其他旅游信息给予最及时、准确的回复。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局上下树立信息公开的意识,培养依法公开信息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对应公开没有及时公开和违反保密规定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三公经费、涉旅企业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建立多渠道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