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用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6-00825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7-06 文号: 鲁文旅许〔2026〕1331号
有效性:

关于宁阳灵山寺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点击次数:

泰安市文物局

《关于上报〈宁阳灵山寺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文物202626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26年度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计划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阳灵山寺防雷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设计方案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已修改完善。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范围、防护重点及主要防护措施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项目实施应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和所报设计方案,依法依规履行实施程序实施过程中要落实防雷设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的具体文物保护措施,防雷设施建设、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等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请你局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