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6-00825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26-07-06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6〕1331号 |
| 有效性: |
泰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宁阳灵山寺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泰文物〔2026〕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26年度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计划。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阳灵山寺防雷工程设计方案。
二、该项目设计方案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已修改完善。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范围、防护重点及主要防护措施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厅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三、项目实施应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和所报设计方案,依法依规履行实施程序。实施过程中要落实防雷设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的具体文物保护措施,防雷设施建设、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等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四、请你局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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