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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6-00366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3-18 文号: 鲁文旅许〔2026〕1271号
有效性:

关于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二期1×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文物保护许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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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呈请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二期1×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出具文物选址意见的请示》(菏文物202611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考古调查、勘探结果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二期1×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0.2669公顷项目未占压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经考古调查、勘探,未发现古文化遗存,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特殊性,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做好现场看护,依法完成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后再行施工。

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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