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6-00334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6〕1259号 |
| 有效性: |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对聊城市东阿县前赵遗址等3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及所报工作方案收悉。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聊城市东阿县前赵遗址等3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及所报工作方案,通过考古调查、勘探,全面了解文物分布情况、区域文物的价值,为进一步调整遗址保护区划,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关于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保函〔2013〕39号)等规范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和地下文物安全。
三、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写《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按程序报我厅备案。
四、为确保考古调查、勘探质量,该项目应履行检查验收程序。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