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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8期-全省扎实推进老城文物专项调查

发布时间: 2026- 01- 27 10: 38 点击次数: 来源: 文物古迹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城不能再拆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要求,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省普查协调机制办公室于2025年12月初全面启动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截至1月26日,新发现老城文物线索200余处,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省将老城文物专项调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多措并举抓实推进。建强专业队伍,整合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大学及老城所在地普查业务骨干力量,组建70余人的专项调查工作队,确保调查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开展。明确任务要求,在国家明确的18个老城基础上,根据历史档案、地方史志等文献资料,结合城市考古成果、卫星影像分析及相关规划,梳理形成68个老城调查清单。广泛征集线索,通过普查工作专栏、省内主流媒体及时发布线索征集公告,畅通社会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

本次专项调查以由古城墙、护城河围合的城区以及城门外的关厢地带等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对老城的城垣城门、护城河、传统民居、传统街巷、公共建筑、桥梁河道等开展全面普查。同时,统筹推进老城范围外部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补充调查,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工作要求。

下一步,省普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将把老城文物新发现线索清单持续反馈各地,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新发现文物认定公布,有序组织实地调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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