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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5-02082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9-30 文号:
有效性:

国庆、中秋旅游出行提示

点击次数: 来源: 执法督察处

2025年国庆、中秋假期叠加,在双节到来之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醒广大游客合理安排出游,理性购物消费,安全文明过节。

一是认准合法资质。切勿轻信“熟人介绍”、微信朋友圈、俱乐部等非正规渠道组织的旅游活动,坚决抵制“黑社”“黑导”。参团旅游请务必核实旅行社资质,可现场查验《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二是签订正规合同。参团旅游务必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服务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三是警惕低价陷阱。远离“不合理低价游”,勿信“免费游”“超值团”等宣传,警惕“办卡优惠”“投资送旅游”等营销噱头。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不贪图小利,避免因小失大。

四是牢记旅游安全。出行前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出行期间注意交通、游览、住宿、饮食等环节的安全。参与直升机观光、涉水等高风险项目时,应仔细阅读风险提示,量力而行。不前往未正式开发、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私设景点”。

五是防范融资风险。谨慎选择旅游产品,建议按次结算,避免一次性预缴高额费用办理会员卡、预付卡等。对任何“交钱返利”“消费分红”等承诺要保持警惕,谨防融资陷阱。

六是依法依规维权。旅行途中要按需购买,理性消费,并留好购物凭证。出游过程中如遇纠纷,要保持冷静,理性沟通,不采取脱团、拒绝登机(车)等过激行为,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发生旅游纠纷,可及时拨打组团社所在地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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