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5-01159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5-06-05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5〕1584号 |
有效性: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出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威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考古调查、勘探结果,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威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海阳西1000千伏开关站,占地面积170163平方米;新建海阳西-昌乐1000千伏输电线路2x302.1公里;以及新建海阳西-高乡1000千伏输电线路2x265.2公里的用地选址。
二、拟建工程穿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齐长城遗址大口井段,占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即墨故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做好现场看护,依法完成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后再行施工。
四、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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