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5-01330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5〕1699号 |
有效性: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局《关于转报〈齐家庄墓群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日审批市字〔202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25年度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计划。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齐家庄墓群安防工程设计方案。
二、该项目设计方案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已修改完善。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范围、防护重点及主要防护措施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厅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三、项目要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和设计方案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实施过程中要落实安防设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的具体文物保护措施,安防设施建设、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等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要统筹实施修缮和展示利用工作,避免对文物造成二次干扰。
四、请你局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程竣工后,参照《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依法履行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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