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规文件>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5-00856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4-22 文号: 鲁文旅人〔2025〕8号
有效性: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发挥在线旅游平台作用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数:

现将《关于发挥在线旅游平台作用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广播电视局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4月22日

关于发挥在线旅游平台作用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在线旅游平台的平台赋能、数据赋能、业态融合、产品创新、推广创新、消费创新等新质生产力优势及产业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在线旅游市场发展水平,促进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促进业态融合发展

1.加大投资合作力度。与在线旅游平台加大合作,投资打造精品文旅项目。推动在线旅游平台参与我省景区、酒店、航旅、租车等文旅相关领域建设经营,拓宽酒店景区投资、管理运营、品牌加盟、乡村改造、营地共建、开通加密航线等合作形式。(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2.深化“旅游+”业态融合。借助在线旅游平台业态融合优势,推进文旅与生态、农业、工业、交通、商业、体育、教育、卫生健康、广电等领域跨界融合。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和文旅市场主体借助在线平台人工智能创新、XR网媒融合、3D文旅应用等数字化技术和手段,激发数字文化消费潜力和活力。培育壮大“旅游+教育”“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交通”“旅游+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影视”“旅游+赛事”“旅游+游戏”等融合业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

3.推进公共服务共建。依托在线旅游平台在空港、海港口岸设置的支付、通信、咨询、预订、租车等多种便利化服务网点及境外办事处,共建境内外游客营销服务中心。借助在线旅游平台预约预订、客流监控分析、资源调度管理等智慧化优势,实现服务方式、管理手段创新提升。(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创新旅游产品供给

4.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景区、住宿、餐饮、交通、购物、娱乐等旅游要素企业提高产品研发主体意识,学习借鉴在线旅游平台产品研发理念及经验,找准客源市场、明确产品定位、强化品牌意识,塑造知名旅游产品品牌,提供优质旅游产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汇聚产品创新合力。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动各旅游要素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与在线旅游平台横向协作;打通省市县企产品研发多级联动纵向渠道,合力构建山东高质量旅游产品品牌矩阵,形成品牌引领、聚焦重点、上下互通的产品创新研发模式,放大山东旅游产品品牌综合效应。(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

6.提升产品竞争力。鼓励各产品研发主体借助在线旅游平台优势,创新“门票+”“住宿+”“交通+”等定制化、个性化、小包团服务及整合类、打包类新兴旅游产品,开发数实融合、互动演艺等高质量数字化体验产品,提升夜游、旅拍、观展、国潮、美食探店、城市漫步、旅游公路等网红打卡类产品,支持传统旅游景区升级优质讲解、沉浸式体验等产品。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推出优质入境旅游产品,上线海外旅游平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

三、强化在线营销推广

7.拓宽线上营销范围。鼓励各级文旅机构、文博场馆和文旅市场主体深化与在线平台合作营销。与在线旅游平台加强产品推广;与短视频平台、内容分享平台等开展“种草式”宣传营销;与网络视听平台、互联网导航应用服务平台、商业图库平台等创新跨界推广。积极利用文博解说、研学营地、户外探险等私域流量平台,开展细分市场精准营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

8.丰富营销推广手段。保持“好客山东”新媒体矩阵全国前列优势,做强各级文旅政务新媒体,建设全省文旅推广主阵地。聚焦热点,创意策划,有效结合艺术节、音乐节、动漫展、古风汉服秀等,举办推广周、推广月、消费节等,持续做好“沿着黄河遇见海”“好客山东贺年会”等品牌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

9.强化优质内容制作。建设全省宣传推广“中央厨房”,加大图片、视频等推广素材储备。利用动画、漫画、纪录片、AI、VR、直播、微短剧、短视频、数智人等新技术新形式,创意策划制作优质文旅推广内容。优化提升“跟着微短剧游齐鲁”创作计划。建立好客山东新媒体公益宣传队伍,建立健全宣传内容征集评选机制。(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

10.加大入境游营销力度。拓展入境旅游线上营销渠道,整合境外在线旅游平台、社交媒体平台、短视频平台等开展多元化线上营销推广。拍摄制作境外旅游达人第一视角体验山东的入境营销系列短视频;借助数字和智能技术,开发创意性、趣味性、体验性、参与性的入境旅游营销内容,强化联动宣传,形成入境旅游营销热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

四、促进旅游购物消费

11.拓展旅游商品线上销售渠道。支持全省旅游商品企业入驻电商购物平台,开设“好客山东”旅游商品网络店铺,开拓线上数字化、沉浸式旅游商品销售渠道,优化提升销售运营模式。省市县联动开展线上旅游商品主题营销活动,放大旅游商品营销声量,培育爆款商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

12.打造“好客山东·山东有礼”旅游商品直播带货品牌。策划举办“好客山东·山东有礼”旅游商品直播带货系列活动,持续营销优质商品,传播文化内涵,打造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山东旅游商品知名度和曝光量,形成品牌叠加效应。(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

13.构建线上线下交互的消费模式。实施数字赋能线下旅游购物行动,鼓励重点景区、星级酒店、飞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综合体推出沉浸式、场景化、数字化的购物专区,通过互动营销实现线下感受线上购买的交互体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

五、加大支撑保障

14.强化数据要素支撑。依托在线旅游平台数据优势,推进文旅、公安、交通、统计、市场监管、边检等部门间数据客流与消费数据共享。汇聚景区景点信息、客流监测、应急指挥调度、文旅营销分析、舆情监控等旅游要素数据,为全省旅游品牌打造、管理监测、营销推广提供全面、精准、及时的大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1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相关财政资金,优化用好财政奖补、消费促进等政策,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支持旅游主管部门数字化项目建设;积极发挥各级引导基金作用,探索财政金融联动方式,鼓励旅游消费类金融产品创新,激发在线旅游平台的金融支撑和消费拉动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16.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在线旅游平台开展在线授课、案例分析、专题研讨、考察交流等专业学习培训。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与专业院校产教融合,共建共培,培养民宿酒店管理人员、当地向导、旅游定制师、旅游博主、营销专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做好人才储备,健全人才梯队。(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

17.优化政务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在线旅游平台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投诉、监督和处理机制,对旅游投诉进行快速分类处置。借助在线平台点评数据等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政策解读:关于发挥在线旅游平台作用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关于发挥在线旅游平台作用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