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5-00552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5〕1326号 |
有效性: |
山东省西干线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出具中俄东线聊城支线工程路由选址意见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考古调查、勘探结果,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中俄东线聊城支线工程,原为山东管网西干线,已由我厅出具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文件(鲁文旅许〔2021〕1099号)。后经线路优化,取消了西干线聊城顾官屯分数站以南至济宁站段管道以及阳谷支线,调整了43.3km的路段,优化调整后总长度为142km。工程调整后的线路路由未占压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经考古调查、勘探亦未发现古文化遗存。原则同意该工程142km的用地选址。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做好现场看护,依法完成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后再行施工。
三、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