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综合执法监督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决策部署,以“五大工程”为牵引,以“十项措施”为抓手,持续打造“好客山东·文化卫士”执法品牌,全年检查经营单位25.2万家次,办结案件2760件,评出重大案件19件,3件入选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有力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普法宣传执法检查同步发力,让法制宣传走实更走心。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执法工作会议。突出强调要守牢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政治责任,聚焦执法办案核心要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改进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实宣传效果。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以“好客山东”品牌为主线,线上线下双融合,通过文旅通APP投放宣传片,“七进”活动、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各种形式持续开展执法宣传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活动300余场次,惠及中小学生、老年人群体等10万余人次,登录文旅APP使用人数1300余万人次。三是突出宣传重点。紧盯文旅领域营业性演出、娱乐经营场所和“不合理低价游”等易发、多发问题环节,开展执法督导检查,制作宣传短视频及展板等,边执法边普法,解疑释惑效果良好。省局制作的“文旅行业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展板”入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一周年法治宣传”活动优秀作品。
二、聚焦全领域多角度执法行动,让市场执法保障有力更有效。一是推进文娱重点领域治理。部署开展了网络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集中巡查,落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省级协作机制,针对演出举办单位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已对全省130场大型营业性演出进行了风险评估。重点对农村演出活动各类乱象开展整治,期间全省出动执法人员共6019人次,检查演出活动现场1166场次,线上巡查演出账号及线下核查演出团体1492家次,发送普法宣传单(页)2600余份。二是整治旅游市场顽瘴痼疾。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违法乱象打击力度,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重点旅游城市开展联合执法督导。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涉旅企业80余家、旅游包车140余辆,旅游团队70余个,景区收费公示100余项。三是净化网络生态环境。部署开展网络执法巡查活动及网络游戏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以互联网视听违法违规内容、网络平台销售出版物行为、网络出物内容等为重点,共巡查网络经营主体900余家,发现问题线索200余条。
三、聚焦科技赋能监管体系建设,让市场营商环境有温度更优化。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抓执法规范。推广青岛执法办案积分制、淄博行政处罚内部审查和每案一审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案卷评查发现合法性、规范性问题数量同比下降37%和27%。二是聚焦主业多措并举抓实效。委托第三方暗访市场主体900余家,旅游线路65条,发现并整改涉及经营不规范、违法违规和安全隐患等问题1476处;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抓监管创新。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技术监管水平,保障山东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平稳运行,对全省网吧有效实施技术监管和拦截未成年上网。管理系统覆盖率超过99%以上,服务端在线率99.77%、客户端在线率99.68%,下发月通报11次,有效净化网吧上网环境。文旅通APP注册 680余万人,日均监控上网人数16.8万人次,有效阻断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情况。稳步推进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AI智慧监管平台的试用工作。
四、聚焦执法为民部门联动机制建设,让合法权益保障及时更高效。一是日常部门联合执法成常态。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2024年12个检查事项及2个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全部采取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方式,涉及政府职能部门10余个,912个任务已全部完成,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有深度。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诱导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联合打击整治局势。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强化对旅行社、导游等旅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切实提升旅游经营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形成旅游市场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助老护苗”专项行动有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涉老年人、涉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开展2024“助老护苗”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出动执法人员21.7万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6万余家次,受理涉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举报投诉242件,办结涉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案件131起。
下一步,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将以“好客山东·文化卫士”品牌为统领,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业务弱项和短板建设,以文旅领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狠抓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维护稳定的文旅市场秩序,全面做好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为全省文旅走在前、开新局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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