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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4-03367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办公会议
成文日期: 2024-09-30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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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第5次厅长办公会会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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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柳子剧团)(以下简称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历城区山大路27号。中心临街综合业务楼是原山东省柳子剧团于1997年建成,为五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260.06平方米,位于中心名下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归属原山东省柳子剧团所有。该办公楼一直由原省文化厅四家直属单位共同使用,2023年其中两家单位已迁至各单位新址,原使用的办公用房移交回中心。经清理和调整,目前该办公楼尚有空余房间37间,合计1450平方米,另有地下室533平方米(层高1.8米),共计1983平方米。为充分利用资源,盘活闲置资产,中心申请将现有空闲房屋按规定对外租赁,并按程序办理出租相关手续。

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明确以下事项:1、《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同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量满足使用需求,仍有余量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利用”的规定,和《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关于闲置且不便调剂使用的办公用房,可以“在确保职能正常履行和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将占有、使用的房产在一定期限内对外租赁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获取相关经济收益”的相关规定,中心将现有空闲房屋按规定对外租赁符合房产管理规定。2、经请示机关事务管理房产管理中心,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省直部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房产出租项目,非独立院落及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房产出租项目,可由出租人提出申请,经其行政主管部门(我厅)审批,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会议要求,要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房产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合理确定招募竞价方式。要加强对出租房产的管理,确保承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合法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租金,确保不出资金安全问题。

2024年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室)工作、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调准确把握新时代办公室工作的职能特点,始终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围绕中心工作、强化统筹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突出工作实效、紧抓督查督办,发挥中枢作用、促畅通保安全,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更加有效发挥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以扎实有力的行动为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纪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第5次厅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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