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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4-02076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成文日期: 2024-08-15 文号: 鲁文旅许〔2024〕1169号
有效性:

关于临沂市人民政府3840.720-39577.470和3840.560-39577.590储备用地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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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对临沂市人民政府3840.720-39577.470和3840.560-39577.590储备用地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临文旅报〔2024178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临沂市人民政府3840.720-39577.470和3840.560-39577.590储备用地,总占地面积97765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二、考古项目承担单位进场工作前,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土地储备、供应考古前置工作提供依据。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报我厅备案

三、按程序报相应部门出具土地储备、意见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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