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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4-0158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成文日期: 2024-07-01 文号: 鲁文旅许〔2024〕854号
有效性:

关于同意潍坊高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变更考古调查勘探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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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变更潍坊高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考古调查勘探服务机构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潍坊高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单位由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变更为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

二、考古调查、勘探单位应严格按照所报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田野考古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报我厅备案。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涉及文物情况及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成果,按程序报相应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四、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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