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4-01585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4〕852号 |
有效性: |
山东锦广绪重型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东锦广绪重型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进行考古调查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山东锦广绪重型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9994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二、考古项目承担单位进场工作前,应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考古调查,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考古调查情况对项目用地区域进行文物埋藏风险评估,提出文物影响评估意见,编制《考古调查工作报告》报我厅。如需进行下一步考古勘探工作,或直接申请出具供地意见应按程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考古调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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