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4-01329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6-05 | 文号: | |
有效性: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3号)要求,对山东省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开展评估工作。全省79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评估,经过传承人自评自查、各地评估、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形成评估结果,“优秀等次”16名,“合格等次”63名。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至12日。如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
联系电话: 0531-51791719
电子邮箱:sdsfyc@shandong.cn
附件:山东2023年度国家级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优秀等次表.xls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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