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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5-00046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5-01-10 | 文号: |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思想,扎实提升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水平,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影响和损失,积极保护文旅企业和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利益,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厅领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宣传推广处、财务处、行政许可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执法督察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文物古迹处、考古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革命文物处、机关党委等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处。下设综合协调、应急处置、舆情控制、后勤保障四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厅办公室牵头,市场管理处及相关处室参加,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安排厅领导及处室值班,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对接省委省政府、各地市政府,整理上报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处置组:由市场管理处牵头,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文物古迹处、考古处、革命文物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参加,主要工作包括及时掌握并跟踪了解突发情况,协调联系省直相关业务部门,赴现场调查了解、指导协调、督导落实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后续工作。
(三)舆情控制组:由宣传推广处牵头,执法督察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等处室参加,主要工作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媒体渠道,及时监控掌握涉事舆情,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动态处置各类负面信息。
(四)后勤保障组:由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等处室参加,主要工作包括抽调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用车、经费物资,做好相关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二、把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二)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属地政府领导下,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第一时间向上级业务部门、本级党委政府报告,主动协调对接相关求援部门,提供有专业价值的救援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各项善后工作。
三、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及内容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根据突发应急情况种类、等级及影响程度,分别做好情况汇报、现场调查、提供咨询意见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善后等工作。
(一)突发自然灾害 1.当自然灾害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2.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景区、场馆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游客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3.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接到相关报告后,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根据事件等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和文化和旅游部;协调指导当地旅游行政部门配合党委政府及相关应急救援做好相关工作。
(二)突发安全生产事故
1.由旅游企业现场人员(导游、司机或设备操作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应急求援电话,并采取有效的现场求援措施,将相关情况报所属旅游企业。
2.所属企业应立即将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文化和旅游等业务部门和主管单位,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求援及善后工作。
3.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接到旅游企业相关报告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配合调查了解情况、组织现场求援,并根据事件进展配合做好相关善后工作。根据事件等级及影响,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4.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了解、核实有关信息,根据事件等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和文化和旅游部;协调指导当地旅游行政部门配合党委政府及相关应急救援做好相关工作。
(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要立即拨打120送医就诊,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调查团队用餐场所,采取相应措施。 3.事发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4.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情况及时报告。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一旦出现各类传染病感染病例,应迅即启动应急响应,各类人员立即到岗到位,按防控预案、指南等落实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同时将疫情情况报告给属地社区、疾控部门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并严格落实属地指挥部防控要求。
2.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在属地政府及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指导涉疫单位配合开展人群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涉疫单位通过公告公示、网站、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应急安排,暂停一切经营和服务活动。
3.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将情况通报全省行业部门,组织相关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视情将涉疫程度、过程及后续处置等报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
四、加强应急处置相关保障 (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主动收集掌握气象灾害、疫情风险、安全生产相关重大事件预告信息,结合本地相关实际情况,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官方网站及景区宣传栏、小广播发布本地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料,实时向全省发出相关的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二)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围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掌握设施设备操作要领。
(三)畅通指挥处置渠道。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掌握了解情况、熟悉应急处置流程,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省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值班电话:0531-51791818。各地要公布假日旅游救援救助电话,并确保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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