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4-01560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4〕829号 |
有效性: |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龙源新能源招远市阜山镇大疃180MW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区域性文物影响评估的请示》(烟文旅〔2024〕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龙源新能源招远市阜山镇大疃180MW光伏发电项目,评估面积约4000亩的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及所报工作方案。
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工作过程中如有重要发现应及时报告,并组织相应的专家咨询会。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工作报告,并按程序报我厅出具文物影响区域评估意见。
三、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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