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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文物普查,山东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24- 04- 25 14: 21 点击次数: 来源: 文物古迹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每一次文物普查,不仅丰富了文物内涵,扩展了文物保护对象,完善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更是促进了文物事业跨越式发展。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门塔

1956年4月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强调指出,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遍调查工作,在已知不可移动文物和普查新发现文物基础上,由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并择其重要者报请国务院批准,置于国家保护之列,自此拉开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一普”)的序幕。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曲阜孔庙及孔府

山东省“一普”工作于1956年10月启动,1957年6月结束,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374处,其中古遗址和革命旧址1008处、古墓葬4805处、古建筑863处、石刻1698处,总量排名全国第一。在此基础上,8处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6处由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灵岩寺

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毛主席视察北园公社纪念地

1981年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请示报告》,要求各省区市要分别情况进行一次文物普查或文物复查工作,史称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二普”)。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驼山石窟

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辛亥革命烈士陵园

山东省通过“二普”共调查登记16000处不可移动文物,在普查基础上,89处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41处由省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第三批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各市县也相继开展了文物保护单位认定公布工作。通过这次普查,编辑出版了《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分册》,文物保护队伍得到加强,文物档案建立完善,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齐鲁大学近现代建筑群(广智院)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2007年4月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三普”)。

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昌邑县抗日殉国烈士祠

山东省“三普”工作自2007至2011年,共历时5年,本次普查全省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3551处,包括古遗址11161处、古墓葬5149处、古建筑6658处、石窟寺及碑刻209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373处、其它114处。在“三普”基础上,129处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81处由省政府公布为第四批至第六批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各市县也公布了相应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通过“三普”,我们对文物的内涵、价值认识不断深化,文物类型不断丰富完善。

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仰山书院

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儒家文化的发源地、沂蒙精神的诞生地,文物资源分布广、级别高,总量居全国前列,是全国文物资源大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至今,我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我们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省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加强文物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明确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布、价值特征,促进文物活起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伏羲庙

2023年10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3年11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此次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湖西人民会议厅旧址

“四普”和“三普”相比,在年代的普查标准上,将下限延长至清代,把1911年以前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全部纳入普查和认定范围;文物的内涵也更加丰富,将原六大类59项文物类别,细化扩展为63项,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普查标准的变化体现了我国文物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的标准丰富了文物内涵,扩展了文物保护对象,也完善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2023年12月14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相关领导对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24年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024年2月6日,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在济南召开,确保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好局起好步。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文物局的业务指导下,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

※全面加强机构建设。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参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架构,山东省已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包括19个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抽调专门力量组建省四普协调机制办公室四普工作专班,专班分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组,加强日常指导和协调。公布省级普查队伍和市级普查机构联络人名单,推动省、市级普查队伍协同联动。各地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纷纷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实现全覆盖,走在全国前列。

省级普查队伍对接地市工作

※完善普查基础工作。省四普办统筹协调省直文博单位和高校等精干力量组建7支省级普查队伍,分片指导、协助各市实地调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抽调文物保护中心、博物馆、文化站等业务骨干组建普查队伍。协调省四普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省直文博单位、市县级普查机构等梳理汇总普查线索,建立新发现文物线索库。

曲阜市普查队试点实地调查

※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前期,国家文物局已将曲阜市列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13个国家级试点之一。日前,曲阜市对试点范围内的45个自然村进行了逐一清查,共核查古建筑28处,其中复查古建筑24处,新发现古建筑4处。根据线索实地核查,新发现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处。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和普查技术标准,全面完成了试点区域实地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省四普办选取烟台市福山区等7个县(市、区)作为省级普查试点,现已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为后续山东省全面推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积累经验。

巨野县“四普”工作队

※强化普查培训学习。省四普办、各市普查机构派员参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班。组织开办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强化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业务骨干专业知识学习。

东平县普查队省级试点调查

※扎实推动普查宣传。建立四普工作通报制度,设立专职通讯员,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公众号和有关媒体开辟四普专栏,及时发布四普工作动态。发布普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普查线索,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武城县普查队省级试点调查

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烟台)

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我们也将持续做好“四普”工作,继续给大家讲“四普”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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