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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3-03409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文号: | |
有效性: |
徐晓晓代表:
您在省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基层文化工作者不懈努力下,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文物保护,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列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推动乡村文化遗产纳入文物保护范畴,组织乡土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工作。省政府核定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传统民居、25处家祠、祠堂列入公布名单,集中体现了农耕文明传统建筑的营造技艺,是以孝道为核心的宗族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扬。对接省农业农村厅、山东黄河河务局,研究加强沿黄农耕文化、交通遗迹遗存的保护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对面临危险的乡村文化遗产实施抢救性保护。配合省城乡住房建设厅,完成微山县南阳镇等12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审核工作,维护乡村历史风貌。山东省43个传统村落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虽然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群众的需求、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正如您在建议案中提到的,由于农村的空心化,很多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发展面临断代危险。为落实您的建议,进一步推动优秀民间文化艺术保护传承,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顶层设计。通过绩效考核、督导指导等方式,提高各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于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把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在资金投入、设施设备、人才队伍等方面切实提高保障,为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抓好宣传展示。近年来,我厅以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为引领,以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抓手,深耕沃土、守正创新,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山东省入选8个,位居全国前列。同时,2021-2023年度“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62家。我厅将于2023年5月至10月期间,通过专题风采展示推广、交流联动、优秀案例推广三大板块,充分展示交流各地民间文化艺术推动乡村振兴成果,在齐鲁大地掀起感受和参与民间文化艺术的热潮。
三是抓好抢救保护。持续推进对乡村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加强日常保养,做好预防性保护,组织开展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评定,适时公布挂牌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名单。推动出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行动计划》。强化非遗和传统工艺保护。将非遗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相结合,保护文化传统,守住文化根脉。进一步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选取面广量大、有助于群众居家就业、增收致富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培育一批专业乡镇、专业村庄,创建一批非遗工坊,使非遗成为增进民生福祉的崭新亮点。利用非遗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研学旅游,推出一批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支持各地打造一批非遗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厚植工匠文化,推动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提高技艺水平和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
四是抓好基础工作。在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通过广泛普查、组织开展传习活动、立足乡土戏曲创作演出新作品等手段,重点是认真做好认定、记录、建档和研究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保护传承能力,促进齐鲁大地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生活中延续、发展并振兴、光大。
希望您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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