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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3-0127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成文日期: 2023-06-07 文号: 鲁文旅许〔2023〕847号
有效性:

关于枣庄市市中区2023(工)-4号工业用地进行考古调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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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对枣庄市市中区2023(工)-4号工业用地进行考古调查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枣庄市市中区2023(工)-4号工业用地位于枣庄级文物分布区原则同意枣庄市博物馆总占地面积28539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

二、考古调查工作应严格按照考古工作相关规程和所报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考古调查,查明用地区域涉及文物情况,掌握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可能,为出具土地供应意见提供依据

调查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考古调查情况对用地区域进行文物埋藏风险评估,提出文物影响评估意见,编制《考古调查工作报告》报我厅。如需下一步考古勘探工作,或直接申请出具供地意见应按程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考古调查工作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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