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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3-00887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成文日期: 2023-06-02 文号:
有效性:

关于推进黄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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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黄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坚持系统性保护,在区域整体性保护方面 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山东省黄河流域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制定《关于推进黄河流域、 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实施意见》《山东省省级 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 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强黄河流域非遗保护研究,以山大、山 师和聊大为主力,开展黄河非遗保护课题研究。开展黄河流域非 遗资源寻访调查,组织有关专家、记者、传承人及非遗工作者, 通过寻访非遗传承人所在社区(村居)、开展田野调查、调研非遗 工坊和非遗保护单位等,对我省黄河流域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群情

况进行实地探访。二是培育文化生态保护区。2021年新设立黄河文化(东营)生态保护实验区、泉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孙子 文化(惠民)生态保护实验区等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达到13个,其中在黄河流域设立9个省 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于进一步丰富我省非遗保护融入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容,扩展保护传承和弘扬推广黄河非遗的路径和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吸纳建议意见,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 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督促文化生态保护区配齐配强建设 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 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开展 文化生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委 托相关高等院校或机构,培养一批文化生态保护专业人才。建 立一支文化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 化生态保护工作。三是督促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经费纳入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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