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去年以来,日照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全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范围考古勘探工作,并于近日在全省率先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范围考古勘探,确定了全市19处古遗址、古墓葬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范围,努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一是系统谋划,多方联动。日照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对辖区内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考古勘探,确定分布范围。省厅《关于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勘定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进行转发,并由市级文物部门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与勘探单位研究经费、人员、工作步骤和方法等事项,由县级文物部门与勘探单位制定勘探方案,具体开展辖区内勘探工作。
二是人员到位,技术保障。为切实做好此次考古勘探工作,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本着“保护第一、帮扶为主”的原则,组织了包括各类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共17人的勘探队伍,采用探铲为主要勘探工具。鉴于本次考古勘探针对性较强,普探采用“井”或“米”字5×5米等距布孔方法卡定古遗址、古墓葬边界。资料整理组对标准孔采用RTK跟踪测记,对遗迹内探孔提取土样及包含物即时采集,对地形地貌及卡探出的遗迹现象及时编号、记录、照相、绘图。勘探结束后,将RTK测绘的所有遗迹单位绘制成勘探遗迹平、剖面图,并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保障了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
三是帮扶有力,财政支持。此次考古勘探工作经费由各区县财政列支。考虑到地方财政压力,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坚持以服务为主,仅按照1万元/处标准收费。区县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会同文物部门与勘探单位就经费申请、使用等环节进行细致沟通,全力支持此次考古勘探。同时,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流程,及时拨付资金,科学评价绩效,推动了考古勘探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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