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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3-01065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年度计划
成文日期: 2023-05-18 文号:
有效性: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点击次数: 来源: 政策法规处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印发《关于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通知》,为广大党员干部配发《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教材,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工作实际,组织各处室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印发《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台账》,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把谋划安排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和处室职能调整,及时调整厅法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普法守法、执法等内设机构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将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机关党建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三、推进立法相关工作

1.推动出台《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出台齐长城保护条例列入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9月21日,《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保护早期长城的地方性法规,我省成为全国第五个开展长城保护立法的省份。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2年厅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合同68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次、律师函3次,处理法律咨询13次,协助处理上访、信访件5件,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办理诉讼案件2件。起草重要决策性文件时,均在第一时间邀请法律顾问介入。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每季度调度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年底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使用的重要依据。

3.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2022年以来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起草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相关程序,不存在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情况,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提交集体审议的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废止《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

4.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印发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发文必经流程,严格把握审查标准,确保文件出台必审查、审查必规范。对涉及消费政策措施的文件着重把关,重点关注政策起草过程中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发放消费券工作是否涉嫌妨碍公平竞争等内容。对《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未发现涉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

四、加强执法保障

1.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2022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基本到位,执法体制基本理顺,形成省市县三级较完整的执法体系。省级层面,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被确定为行政机构,工作分工进一步明晰;市级层面,16市文化和旅游局均已整合六大领域的执法职责。13个市印发整合文化、旅游领域执法队伍的文件,职能、机构、人员整合稳步推进,日照市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青岛、枣庄、济宁、泰安、德州等市实行职级并行,事业单位人员统一参公管理。县级层面,77个县(市、区)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文化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整合工作,60个县(市、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归并至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临沂等市的部分县(市、区)积极探索在现有条件下实行“派驻式”执法,取得较好效果。二是开展《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执法规范化督导,首次依照《山东省行政监督条例》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规范不当执法行为。三是完成省市县三级执法队伍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备1385套,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临时工”执法。

2.持续开展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2022年度全省网络文化市场执法、未成年人保护、二十大安保反恐、净化艺术品市场环境、防“养老诈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和“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巡查网站、公众号等各类网络平台8144家次,实地检查企业215家次,查处网络文化案件43件;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21693人次,检查旅游市场经营主体6189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2件,协调注销33家在线旅游经营主体,公布指导案例21件。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全省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3.加强大案要案督办。查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违法修缮、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工程建设等案件22起,罚没款680余万元,起到了良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加强跨区域版权案件督办,破获多起线上售卖盗版图书和课本案。配合做好扫黄打非、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清源”“秋风”“护苗”“剑网”专项行动,清查违规违禁出版物、侵权盗版教辅教材,净化市场环境。

4.创新优化执法监管。“双随机”监管持续发力,组织相关部门对11个抽查事项开展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创新旅游投诉处理体制机制,我省“12301”“12318”热线与“12345”热线归并,全省共有152家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全年受理旅游投诉4033件,办结4024件,结案率99.79%,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52.17万元。扎实推进旅游投诉仲裁衔接试点工作,青岛市建立市级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烟台市在全国首创市、县(市、区)两级旅游纠纷仲裁中心体系,办理旅游投诉转仲裁案件44件。提升信息化科技化监管水平,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在线监测系统上线,形成全链条执法督察。文物执法实施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卫星遥感监测,全省第一轮监测已于9月完成。

5.稳步提升执法能力。统筹推进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2022年共有74件行政处罚案件因首次违法免于行政处罚,免罚金额92.5万元。组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评选和全省执法技能比武大赛。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三年轮训,组织全省160余名基层执法人员参加5期部省联训,举办以案施训培训9期,参训执法骨干320余人,派遣19批次师资赴各市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授课,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6.创新信用建设。制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导游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奠定基础。加快建设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息,推进信息整合和共享,扩大信息公示力度。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我省日照、荣成两市入选全国文旅系统信用经济应用场景试点。根据文旅部要求,我省成立验收初审专家组,对试点城市进行初评,均达到验收标准。

7.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布《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和《省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网上政务提升工程,开展“双全双百”“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电子证照应用”“好差评”等专项提升,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办件数据归集工作,实现网上办理便利化。目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共有省级政务服务事项118项,其中依照申请政务服务事项81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39项。推进简政放权,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收回部分受委托单位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共涉及14个单位合计18个事项。截至目前,共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24项,受委托单位41个。举办行政权力下放工作培训暨考古前置工作座谈会,围绕文化、旅游、文物工作领域的审批政策以及行政权力下放事项进行详细解读和专题培训。

五、强化守法普法

1.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印发省文化和旅游厅普法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案件过程、调解旅游投诉时、重点营业性演出举办前以及国家宪法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山东省非遗月、红色文化主题月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开展意识形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营业场所、进景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年宣传2万余场次,发放普法读物20余万份,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6万余人次。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微信公众号已培养6.5万用户,2022年共推送45期共215条宣传信息,累计阅读量7万余次。

2.发挥行业优势助力法治文化建设。围绕乡村振兴、依法治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组织开展全省群众文艺创演、走进基层巡演、群众性小戏小剧“大擂台”等活动,在寓教于乐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民守法理念的宣传引导。利用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阵地,举办展览展示、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一村一年一场戏”、戏曲进校园、城市剧场常态化演出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作品创作,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吕剧《大道直行》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全面提升音乐剧《审判日》,着力打造法治题材艺术精品。

下一步,将积极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推进文化和旅游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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