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3-00601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文号: | |
有效性: |
各高等学校:
为继续发挥我省高等学校美术人才培养优势,展示高校美术教育成果,推动山东美术教育事业发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教育厅定于2023年7月上旬至8月下旬举办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本届“青未了”作品初评工作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并根据规定数量和提交时间,将作品原件报送至山东美术馆进行复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领我省高校美术创作健康发展,加强和提升我省美术评论工作,服务新时代山东文化强省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山东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山东省各高等学校美术院(系)
三、作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美术与书法类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创作的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壁画·综合材料、陶艺、书法、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艺术、数字媒体、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服装设计等)9大类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较高,能够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励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主题的创作。
2.参展作品的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如为合作作品,作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3.架上绘画、书法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高240厘米×宽200厘米(含边框),需为装裱后可悬挂。艺术设计类作品需为实物。
(三)初评及原件申报
1.初评工作
作品初评工作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2.原件申报
(1)根据近三届“青未了”各高校入选作品数量,确定本届展览各院校报送作品数量如下表所示。在规定数量范围内,9类作品比例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序 号 | 院校名称 | 报送作品原件数 |
1 | 山东艺术学院 | 40 |
2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40 |
3 | 山东师范大学 | 30 |
4 | 山东建筑大学 | 25 |
5 | 青岛大学 | 25 |
6 | 潍坊学院 | 25 |
7 | 山东大学 | 20 |
8 | 山东理工大学 | 20 |
9 | 济南大学 | 20 |
10 | 齐鲁工业大学 | 20 |
11 | 青岛科技大学 | 10 |
12 | 山东大学(威海) | 10 |
13 | 青岛理工大学 | 10 |
14 | 临沂大学 | 10 |
15 | 菏泽学院 | 10 |
16 | 泰山学院 | 10 |
17 | 曲阜师范大学 | 10 |
18 | 德州学院 | 10 |
19 | 枣庄学院 | 10 |
20 | 烟台科技学院 | 10 |
21 | 齐鲁师范学院 | 10 |
22 | 其他有关院校 | 不超过5件 |
(2)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画种、尺寸(厘米)、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
3.收件时间及地址
(1)作品原件由各高校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申报及个人退件。报送时,应填写《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可至www.sdam.org.cn下载)并加盖公章送至山东美术馆。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sdmsgzlb@163.com。
(2)收件时间
2023年6月27日(周二)至6月30日(周五)
(3)收件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777号山东美术馆
邮政编码:250014
收 件 人:王老师 15854191038
李老师 18563732885
四、复评评奖
(一)主办单位聘请省外及省内艺术家组成展览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作品复评、评奖工作。
(二)展览最终入选作品约200件,从中评选优秀作品20件并颁发“优秀奖”证书,指导教师(前2位)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五、作品展览
(一)入选作品定于2023年7月上旬至8月下旬,在山东美术馆二楼B1、B2、B3、B4、B5展厅集中展出。
(二)组委会将为每位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并赠送1册《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作品集》。
六、展览评论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美术评论工作,将与展览同步开展评论活动。拟面向社会广泛征稿、遴选,并颁发入选及优秀评论证书。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七、其它事宜
(一)本次展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申报和退件费用(作品原作送件、退件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由申报方承担。在展览结束后1周内由各院校提前联系运输公司自行统一运回。逾期不领取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仓库保管费。
(二)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参赛学生须严格遵守参展章程,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行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展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予以通报。学校协助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青未了”等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或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类展览活动。
附件:1.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
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2.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工作进度表
3. 大学(学院)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 4月19日
附件1
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
王 磊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 明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 任
孙 蕾 省文化和旅游厅 副厅长
孙晓筠 省教育厅 副厅长
副 主 任
刘晓静 山东艺术学院 副院长
董占军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副院长
杨晓刚 山东美术馆 馆长
组委会委员
张东林 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处长
王桂龙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
三级调研员(主持体卫艺处工作)
何茂峰 山东美术馆 专职副书记
姚允东 山东美术馆 副馆长
附件2
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工作进度表
6月27日至6月30日作品原件收件、整理;
7月4日作品终评、评奖;
7月5日至7月7日作品拍照、布展;
7月8日至8月20日作品展出、评论征稿;
8月21日至27日展览撤展、作品退件。
附件3
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第九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
请完整填写表格相应信息,并于此处加盖公章送至山东美术馆。电子版发送至:sdmsgzlb@163.com。 院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退件地址: | ||||||||||
序号 | 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作品尺寸cm | 画种(国/油/版/雕/水/壁画·综合材料/陶艺/书法/艺术设计) | 作者电话 | 作者联系地址 | 指导老师 | 是否同意收藏 | 作品缩略图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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