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3-00408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3-26 | 文号: | 鲁文旅发〔2023〕7号 |
有效性: |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总工会
2023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工作部署,实施好“文旅提质赋能计划”,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带动效应,在落实好既定政策措施基础上,就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客源引流
1.扩大省外境外客源招徕。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分类组织“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重点客源国、客源省的精准对接和定向合作。制定实施《山东省入境旅游奖励暂行办法》,落实包机奖、邮轮(游船)奖、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海外旅游促销奖、邀请海外人员来鲁考察奖和入境旅游创新奖等奖励政策。召开“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渠道商大会,赴京津冀、长三角及沿黄省份重要客源地开展落地推介。支持16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至少与一个省外市、县(市、区)建立客源合作关系。(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2.加强自驾客源引入。打造“自驾友好省份”,在孔子出生地曲阜设立“中国自驾零公里处”,实施重点客源省自驾伙伴计划。支持景区景点、行业协会与加油站等交通服务商建立合作关系,向自驾游客发放电子加油券。在高速服务区、景区等设立旅游大客车、自驾车简易维修服务点。推进重点景区周边机关、事业单位等停车场错时免费开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
3.促进省内客源流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各市至少推出10个具有文化底蕴、教育意义的景区景点和文旅场所,支持开展工会、研学、主题党日和党性教育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总工会)
二、统筹文旅活动
4.强化活动拉动效应。系统梳理全省各级、各类节庆、会展、论坛活动,建立发布机制,分类推出活动详情、举办地图和时间明细表。以“黄河大集”统揽全省沿海祭海节、各地大集庙会及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特色活动,形成一年四季持续不断、高潮迭起的活动氛围。提升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青岛国际啤酒节等影响力。支持各市重点培育1-2个特色活动品牌,策划搞好“中国节日”活动,积极承办全国主会场活动。鼓励市场化、社会化举办乡村旅游节、生态旅游节、国际旅游周。每年组织开展活动绩效评估,发布全省“十大节庆活动”、“十大民俗活动”榜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
5.推出一批“网红打卡地”。结合各地景区资源、人文景观、特色街区、酒店民宿等,打造一批个性化、高品质打卡地。分别推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海洋旅游、工业旅游、考古旅游等全省“十大网红打卡地”,市、县(市、区)同步推出区域最新打卡地。支持开展“畅游齐鲁打卡有奖”、“打卡达人、旅游推荐官(代言人)选拔”等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激发夜游潜力
6.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加快文化休闲街区、艺术街区、特色书店、剧场群、文化娱乐场所群等建设,打造夜经济地标商圈,形成若干具有“时尚风”、“烟火气”、“点亮星空”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围绕夜食、夜游、夜宿、夜购、夜娱、夜秀,打造“一区一品”特色文旅消费项目。2023年推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不少于20家。(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
7.优化夜间文旅消费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前提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优化文旅场所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建设城市文化艺术综合体,允许在夜间特定时段设置外摆位。发放夜间文旅消费专用消费券。适度延长重点景区、文化街区、商业街等周边公共交通运营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收或免收夜间特定时段停车费。举办“秀出新夜态”短视频大赛,指导有关机构发布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地图、专题榜单和消费指引。鼓励各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结合当地实际,2023年二三季度夜间延时免费开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四、创新宣传推广
8.加强“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宣传。深化“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在中央及省主流媒体、新媒体的融合推介,将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产品纳入一体化宣推,推出“春夏秋冬游齐鲁”系列宣传版本,加强对山东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和旅游厅)
9.用好新媒体传播平台。有效整合官方资源和市场渠道开展节假日集中宣传。引育百名网红主播,在新媒体平台集中推出一批到山东赏花、观海、踏青、登山等宣介活动。实施“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文旅创作者培训计划。开展“沿着黄河遇见海”、“行走大运河”、“驾游东方海岸”、“跟着考古去研学”新媒体推广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和旅游厅)
10.强化航空、高铁旅游宣传。策划开展“乘坐山东航空 体验好客山东”机上文旅推介。探索开行冠名列车,举办“行走百年胶济 高铁环游齐鲁”宣传推介活动。在航空、高铁客舱,通过悬窗、视频广告等推介山东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
11.创新海外宣传营销。在海外社交媒体平台等开设“好客山东·好品山东”专栏号。济南、青岛、潍坊等“东亚文化之都”城市联合策划举办“好客山东·好品山东”邀约行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办)
五、改进地接服务
12.加大旅行社支持力度。2023年继续执行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顺延至2024年3月31日。对2022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全省认定30家“山东优秀地接旅行社”。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举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总工会)
13.强化线上线下对接服务。加强与知名旅游OTA平台战略合作,依据平台上线省内旅行社数量、组织入鲁旅游人次等数据,认定“山东省十佳OTA战略合作伙伴”。支持本地旅行社借助OTA平台,针对不同市场及客群研发优质产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开发必购商品
14.推出山东旅游必购商品大礼包。整合“山东手造”、“山东有礼”、“老字号”等特色产品,组合开发多款旅游商品必购大礼包。鼓励各市开发3-5款大礼包产品,发布山东旅游必购商品名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
15.发布“‘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商品TOP10”名单。举办首届山东省文创设计大赛暨第21届山东省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推出“十种推荐品尝的旅游食品”、“十种推荐品尝的旅游饮品”、“十种推荐购买的特色农副产品”、“十种推荐购买的旅游科技产品”、“十种推荐购买的露营装备和体育旅游用品”、“十种推荐购买的美妆护肤产品”、“十种推荐购买的旅游生活产品”、“十种推荐购买的旅游文创产品”、“十佳‘好客山东·好品山东’联名款产品”、“十种推荐体验的旅游商品设计”等。期间,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主题活动、集市活动,集中进行产品营销推广。(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6.完善线上线下联动的旅游购物销售体系。利用电商平台开展“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商品营销推广活动。做好线下“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文化旅游品牌店SI形象授权使用。2023年各设区的市至少完成1家“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购物旗舰店开业运营,在重点景区、星级酒店、火车站、高速服务区、机场、大型商超、城市综合体等,推出沉浸式“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购物体验专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七、提升食宿质量
17.挖掘推广山东美食。实施百道经典鲁菜、百条美食街、百道网红小吃、百位鲁菜名厨等“四个一百”工程,打造“山东美食节”响亮名片。推动山东鲁菜分菜系标准制定,支持建设一批地方特色菜品牌店,丰富完善鲁菜家族谱系。选拔培养一批鲁菜技艺传承人,设立100家“鲁菜技艺工作室”,推动鲁菜传承创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8.提升旅游住宿品质。严格组织星级评定和质量复核,加强星级旅游民宿动态监管。制定“好客山东管家服务”标准,推出“好客山东管家服务饭店”。完善旅游饭店、星级旅游民宿社会化监督机制,聘请150名社会监督员开展常态化暗查暗访。(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9.加大旅游住宿业支持力度。探索推出更有吸引力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建设高星级旅游饭店,2023年每市至少启动1家五星级饭店招引新建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两费”,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情形的,可依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困难减免税。(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
八、丰富产品业态
20.大力发展旅游演艺。遴选一批知名度高、活动丰富、旅游特质突出的文艺场馆纳入旅游线路,推出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的景区剧场项目。支持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少打造1台常态化、特色化演艺项目。组织旅游景区、度假区、民宿集聚区与文艺院团开展结对共建,合作打造原创旅游演艺精品剧目。(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1.推动文旅跨界融合。深化“康养+文旅”,2023年推出15家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开展“文旅康养强县”评价激励工作,2023年推出10个文旅康养强县。深化“教育+文旅”,支持省内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2023年各级文博场馆、3A级以上旅游景区新入选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不少于20家。深化“工业+文旅”,充分利用工业遗存、老旧厂房、工业博物馆、现代化工厂、特色园区等发展工业旅游。深化“体育+文旅”,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2023年推出10家以上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深化“生态+文旅”,举办2023山东生态旅游体验季,推出一批“黄河自然课堂”生态研学旅游产品。深化“会展+文旅”,办好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第二届济南国际双年展、齐鲁文物精品展等系列展览。(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22.实施海洋旅游提升计划。加快山东最美海岛建设,支持创建长岛国家公园,打造刘公岛、鸡鸣岛、崆峒岛等一批深度游精品,抓好“跳岛游”产品开发,打造“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休闲海岛品牌。培育滨海休闲度假酒店集群,发展邮轮游艇、垂钓体验、研学旅游、帆船体验等特色项目,推动海洋主题文创产品开发。拓展海洋牧场旅游功能,打造“海上度假村”。实施“驾游东方海岸”工程,串联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沿海公路,发布自驾游线路图,构建产品体系,打造最美滨海风景廊道。(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
23.提升乡村旅游发展品质。推动乡村旅游由点及面聚合发展,2023年重点培育1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30个精品文旅名镇和5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探索“村集体+运营公司”模式,2023年选树10家乡村旅游创新企业。鼓励村民利用自有房屋、院落或者其他场所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在规划指导、资金扶持、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
24.打造数字文旅消费新场景。依托全省“居民码”推出“好客山东一码通”,实现文旅场所“一码通订、一码通验、一码通行”。培育开发一批动漫、云展览、云娱乐、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线上演播等数字文旅新业态。强化“山东省文旅虚拟现实科技融合发展中心”引领,建设“泰山日出”“黄河入海”、微山湖文旅岛等沉浸式体验项目。制定实施“文旅元宇宙项目催生计划”,2023年推出一批数字化新场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九、提升“好客”服务
25.擦亮“好客”服务品牌。选树“十家优质文旅服务单位”、“百个优质文旅服务班组”。紧跟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发布,积极开展民宿管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推出1000名“文明旅游、好客服务”明星,推动各地打造文明旅游志愿服务“一市一品牌”。上线省级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市场“体检式”暗访、社会化监督和游客满意度调查,构建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好客服务质量监管体系。(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26.开展“文旅消费执法护航”专项行动。联动“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推行“调解+仲裁”投诉处置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网络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剧本杀、艺术品拍卖预展等新业态执法监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强化发展保障
27.强化用地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用地空间。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实行分级分类保障,对纳入省重大项目的文化和旅游项目,由省级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指导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旅游项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8.强化财政金融保障。指导市县积极谋划储备文化旅游领域专项债券项目,支持更多项目纳入国家专项债券项目库,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继续开展“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行动,2023年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惠及市场主体1000户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
29.强化基础设施保障。推进“快进慢游”交通体系建设,加强交通干线与重要旅游景区衔接。重点推动乡村旅游公路建设,合理设置错车带、临停区、观景平台等区域。推动旅游信息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及旅游景区、度假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巩固提升旅游“厕所革命”成果,2023年全省打造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引入市场化机制,盘活停车场等服务设施。(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30.强化人才保障。开展千名人才培育工程,重点培养景区经营管理精英人才、乡村文化旅游能人和酒店、旅行社、民宿领军人才。组织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境外开展精准交流活动。开展“千企结对”行动,推动山东旅游企业走出去,与省外知名企业建立合作联系。2023年引育5名左右文旅产业经营管理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20名左右优秀经营人才、30名左右青年骨干管理人才、300名左右专业技能人才。(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1.强化组织保障。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开展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项目观摩,选树发布齐鲁文旅名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年度人物及企业。组织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开展文旅项目建设、乡村旅游供地政策实施、星级酒店招引等重点任务专项督查,对促进文旅消费成效好的市、县(市、区)、单位予以优先支持。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工作对接,共同抓好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广播电视台)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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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图解: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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