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3-03358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文号: | 鲁文旅发〔2023〕4号 |
有效性: |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山东演艺集团:
为加快文旅消费提振和行业复苏,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塑造新优势,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让更多山东文旅精品“出圈”、出彩,更好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全国文旅发展大局,经厅党组同意,现将《山东省2023年文旅提质赋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2023年文旅提质赋能计划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山东省2023年文旅提质赋能计划
为加快文旅消费提振和行业复苏,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塑造新优势,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让更多山东文旅精品“出圈”、出彩,更好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全国文旅发展大局,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化提升“大格局、贡献度、内涵建设、融合发展”山东文化和旅游工作理念,主动融入扩大内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战略、重大文化工程,落实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三个十大”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以创新求突破,以提质谋发展,以赋能增活力,奋力开创山东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贡献更大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消费提振行动
1.强化文旅消费惠民措施。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给予文旅消费主题活动补助,带动各市发放1亿元以上文旅惠民消费券,撬动200亿元以上文旅市场消费。省级财政安排7000万元给予奖补,推动全省国有A级旅游景区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免首道门票,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至少半价优惠。协调推进文旅消费与商贸、交通、住宿、餐饮、金融等各行业消费共同发力,推出一批优惠套餐和惠民礼包,形成消费促进合力。
2.实施文旅节事活动拉动。创新举办“畅游齐鲁 乐享生活”旅游年主题活动,营造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的旅游氛围。举办“黄河大集”活动,打造黄河文旅消费品牌。高水平举办2023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持续办好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会等节事活动,推动各市重点培育1-2个重大特色活动品牌。
3.加强文旅市场客源招徕。出台省市联动游客招徕激励机制,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各市实行奖补。创新开展网络联合营销,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各市创新形式、传播效果显著的大型网络营销活动进行支持。加快启动入境旅游,出台入境旅游奖励办法,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组织入境旅游团队的文旅企业予以奖励。创新开展“孔子家乡·好客山东”海外营销,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予以支持。
4.优化“放心消费在山东”文旅环境。深入推进“好客服务 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一十百千”工程,评选一名“好客山东”公益代言大使,推出一批优质文旅服务单位、个人。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文明旅游志愿服务“一市一品牌”。筹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文旅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争创第二批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常态化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私设“景点”专项整治,探索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管理办法措施,进一步规范提升文旅市场秩序。
(二)产品提质行动
5.加快景区度假区提档升级。培育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推动青岛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等创建国家5A级景区,新评定一批4A级旅游景区。完善省级旅游度假区考核体系,开展省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支持临沂汤头温泉、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等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支持20家景区打造智慧旅游样板景区、20家景区提升公共服务设施。
6.实施城市慢游精品工程。引导各地特别是旅游城市,积极培育会展、商务、休闲、文化体验、康体养生等服务业态,培育一批城市休闲旅游新地标,推出一批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支持各地利用老旧街区、历史建筑等发展文旅产业,打造一批文旅赋能城市更新典型示范。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新推1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评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争创国家级示范城市。推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聚焦夜游、夜宿、夜购、夜娱、夜宴、夜秀,打造一批特色夜间文旅消费品牌,积极争创国家级的夜间消费集聚区。2023年,评定推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不少于15家、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不少于20家。
7.实施海洋旅游目的地提升工程。启动全省海岸休闲旅游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省海岸休闲规划落地实施。以沿黄渤海7市33县(市、区)为重点,突出自驾山海游、休闲度假游特色,提升“仙境海岸”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世界著名海滨休闲度假旅游带。推动沿海各市滨海观光大道联通,凸显山、海、城、岛、林共生共融滨海景观特色,建设高标准自驾游公路体系。借鉴三亚亚龙湾、海棠湾发展经验,推动滨海旅游度假区强化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和产品供给,探索打造山东海洋休闲度假集群。持续推动海岛旅游发展,支持滨海开发“跳岛游”产品,推动长岛、鸡鸣岛等景区提升建设水平。
8.大力发展旅游文创。创意提炼齐鲁文化符号,围绕东营齐笔、烟台剪纸、潍坊风筝等,打造一批独具山东特色的旅游伴手礼。鼓励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举办“泰山设计杯”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第二届中华传统工艺大会,选树一批旅游文创精品。支持在各类文旅场所、商场、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机场、退税店等设立山东旅游文创专柜,构建“好客山东·山东有礼”旅游文创产品展销体系。持续培育“山东手造”品牌,围绕新生活方式、新民俗节庆、新个性定制,创意研发手造爆款产品,开展第二批“山东手造优选100”遴选活动,2023年打造20个以上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
(三)百企领航行动
9.夯实文旅大项目支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文化工程,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库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产业项目工作体系,加快推动一批地标性重大文旅项目落地运营。办好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2023年择优推荐省级重点文旅项目不少于100个,厅重点文旅项目不少于200个,年度计划投资额不低于300亿元。加强督导调度、实地调研、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压茬推进、及早见效,到2023年底,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均达到100%以上。
10.实施文旅“助企暖企”工程。全面开展文旅行业配套服务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支持文旅场所硬件改造和技术升级。策划举办文旅企业春季专场招聘会,促进文旅企业员工回流返岗,吸引一批高素质人才投身文旅发展。着力推动减税降费、稳岗扩岗等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重点支持星级饭店恢复发展,制定“好客山东管家服务”标准,举办全省旅游饭店行业服务技能竞赛,培育选拔行业高技能人才;鼓励各地出台高星级旅游饭店发展扶持政策,对新通过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及复核的企业给予奖补。支持旅行社企业恢复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大型旅行社落户山东;引导中小旅行社通过品牌、产品和分销渠道等多种形式组建旅游联盟,推动平台共用、资源共享;出台旅行社行业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活动细化办法,鼓励基层工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省域内A级景区通卡或收费公园年票(卡),支持旅行社企业拓展业务范围。
11.完善金融赋能文旅产业发展联动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设立文旅行业专营机构、特色支行,开展“金融辅导”“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等文旅专项服务活动。持续开展“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年内全省文旅产业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惠及市场主体1000家以上。支持青岛市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深入开展政银企合作,创新开发文旅金融产品,推广“投贷联动”“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等模式。其中,与建设银行联合推出文旅项目贷、文旅云贷等金融服务,三年内为文旅产业提供不低于100亿元授信额度支持。
12.做大做强文旅市场主体。支持各地用好混改、重组、股权投资等方式,组建本级国有文旅集团,年内实现16市和重点旅游县市区国有文旅集团全覆盖。加强大项目大企业招引,开展“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活动,积极引进省外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投资山东。加大“领航型”文旅企业培育力度,引导扶持中小微企业做优做精,选树一批细分领域的创新示范企业。2023年,评定推出30家领航型、50家骨干型、100家成长型文旅企业。
13.推动集约式集群化发展。实施文化产业园区携行工程,培育推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争创第三批国家级示范基地、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区。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培强集群领军企业,到2023年底培育10个以上百亿级精品旅游产业集群,力争实现16市产业集群全覆盖,打造山东文旅大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四)“两创”强基行动
14.构建文化“两创”物理空间布局。加快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启动文化体验廊道建设工程,以沿黄河、沿大运河、沿齐长城、沿黄渤海四大文化体验廊道和沿胶济铁路文化体验线为重点,培育形成文化“两创”展示新空间。全面加强曲阜、淄潍、泰山、崂山昆嵛山四大传统文化片区,及沂蒙、胶东、渤海、鲁西四大红色文化片区建设,形成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引领、文化体验廊道串联、八大文化片区支撑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格局。
15.擦亮“海岱考古”品牌。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山东课题研究,继续实施跋山遗址、岗上遗址、城子崖遗址、琅琊台遗址等考古发掘项目及“来远”舰水下调查项目等重大考古项目。落实“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措施,印发实施《山东省工程建设考古工作管理办法》。支持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共同创建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创办《海岱考古》专业学术期刊。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出版《山东百年百项重要考古发现》《鉴出齐都—山东临淄汉代铜镜与铜范的考古学研究》,推出一批重大考古研究成果,提升山东考古国内外影响力。
16.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厘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构成。组织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勘定。推进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试点工作。抓好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争创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支持济南“泉·城”文化景观、青岛老城申遗。
17.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深入推进革命片区保护工程,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项目,打造一批保护利用典型。提升革命场馆展陈水平,打造一批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发挥山东革命场馆与高校融合发展联盟作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培育创建。持续办好“红色文化主题月”,开展红色文化遗产主题线路推介,推动革命文物活起来。
18.实施博物馆优化提升工程。完成山东博物馆通史展改陈项目。加快山东考古博物馆建设,支持山东博物馆、孔子博物馆等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支持济南黄河文化博物馆、青岛市博物馆、泰安市博物馆、青州市博物馆等新馆建设。开展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实施博物馆跨界发展计划、中小博物馆质量提升行动,开展齐鲁文物精品展览推介。建立项目储备库,高质量开展馆藏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物公益鉴定山东行”活动,公布全省常态化公益鉴定机构。
19.守住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强化层级监督,以重大文物安全案件绩效评价为抓手,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创新优化文物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深入实施线上文化市场执法监测和国保单位、齐长城遗址遥感监测,支持各地用好高科技手段强化监测与隐患排查。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依法督办各类文物违法案件,防范和遏制法人违法案件。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整治,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0.完善非遗保护传承发展体系。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新推出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省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提升工程,出版《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图典(第五卷)》。加强非遗传承人培育,认定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省级传承人总数达到700人以上。举办“河和之契:2023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非遗展演展示活动,讲好山东非遗故事。加强非遗数字化建设,高标准建设山东省非遗数字管理平台,推动资源整合共享。
(五)艺术“攀峰”行动
21.完善艺术创作长效机制。坚持创新驱动,出台舞台艺术创新发展指导意见,评选推出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引领山东艺术创作大胆开拓题材素材、创新艺术样式程式、提升科技应用广度深度。建立2023—2025重大创作题材名录,完善选题策划论证机制,探索联合创作、集体创作、委托创作、揭榜创作等方式,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深化国有文艺院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制定印发《省直院团艺术创作分类管理办法》。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在职称评聘、收入分配、剧目创作、演出营销等方面创新探索。完善山东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面向全国招募专家,为山东艺术繁荣发展提供支撑。
22.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艺术创作指导交流,建立常态化重点剧目推进督导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重点选题扶持计划、地方戏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面向全省遴选支持一批重大题材优秀项目。全力办好第十一届全国杂技展演、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第二届济南国际双年展,推动更多全国性艺术活动落户山东。组织开展新时代新征程主题创作,推进京剧《大运河》《东方大港》、柳子戏《大河粮仓》、吕剧《大道直行》、音乐剧《我家门前有条河》、杂技剧《强渡黄河》、柳琴戏《辛锐》等重点剧目创作,提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水平,打造一批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展现新时代精神风貌的优秀作品,加快建设全国舞台艺术创作新高地。
23.叫响“好戏山东”品牌。坚持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构建艺术作品传播推广体系。优化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演出服务政策,支持精品剧目开展演出活动。争取文化和旅游部重大展演、国家艺术基金演出项目,组织京剧《燕翼堂》等最新舞台艺术成果开展巡演,支持更多优秀作品走出山东。办好全省中青年戏曲演员比赛,举办山东省舞台艺术表演高级研修班,策划举办第三届青年戏曲名家展演,加强青年杰出人才宣传,加快培育新时代山东戏曲戏剧领军人物。加强演艺资源整合,抓好优秀剧目梳理,向中演、保利等剧场院线进行集中推介。健全省直艺术院团演出奖励办法,对2022年度演出情况进行总结奖励,引导各地加大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演出奖励。支持山东演艺集团继续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演出服务工作,升级“齐鲁云剧场”等网上演艺平台。
(六)文旅深融合行动
24.大力发展旅游演艺。借鉴“又见”系列、“印象”系列等旅游演艺模式,引导重点旅游目的地推出一批高品质大型演艺项目,提升“华夏神游传奇秀”“日出东方”“沂蒙四季”等现有旅游演艺品质,新打造“沂蒙颂”“盛世芳华·牡丹颂”“洛神赋”“琅琊夜画”“高粱红了”等一批沉浸式旅游演艺项目,争取更多旅游演艺项目列入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打造“月光经济”重要载体。支持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山东演艺集团等发挥优势,合作打造一批旅游演艺精品,推出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的景区剧场项目,有效增加游客停留时间和旅游消费。
25.大力发展非遗旅游。整理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曲艺、美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支持各地择优包装一批符合市场运作条件的非遗项目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鼓励东阿阿胶、费县手绣、杨家埠木版年画等非遗基地完善旅游服务功能,认定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非遗特色旅游线路。
26.大力发展博物馆旅游。支持博物馆合理配置餐饮区、游客休息区、文创产品展卖区等,完善山东博物馆、孔子博物馆等旅游服务功能,纳入博物馆研学旅游线路,打造山东博物馆“会客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科技手段丰富陈列展示和服务管理功能,打造数字博物馆“文物山东”,发展虚拟旅游,让博物馆里的文物“活起来”。
27.大力发展考古旅游。提升考古遗址博物馆、遗址公园展陈和服务水平,融入旅游要素、培育微景观,推出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支持具备条件的创建A级旅游景区。依托考古工地、考古遗址公园和考古工作站等,开展考古工地开放日、考古研学游、考古夏令营等公众考古活动。依托重要考古发现举办考古成果系列展览,全方位展示考古成就。实施文物主题游径工程,编制山东文物游径地图,培育具有山东特色的考古旅游经典线路。
(七)跨界大融合行动
28.推进“文旅+康养”。深化“文旅康养强县”评价激励工作,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强县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各地开发森林康养、温泉浴养、田园康养、海洋康养、医疗旅游、滨海疗养、中医药等康养旅游业态,建设一批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推出一批康养旅游线路。2023年,推出10个文旅康养强县,15家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29.推进“文旅+教育”。精心打造“尼山圣境”(儒家文化)、“稷下学宫”(齐文化)、“蒙山沂水”(红色文化)三大游学地标品牌,强化研学旅游导师体系、课程体系、产品体系构建。支持临沂市开展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开展红色旅游进校园、五好讲解员行动,推出一批红色研学新课程。将文化文博场馆、历史文化类景区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研学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教育范畴,鼓励符合条件的参评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力争2023年年底前,文化旅游单位入选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累计不少于100家。
30.推进“文旅+工业”。发挥山东制造业强省优势,引导各地利用工业遗存、老旧厂房、废弃矿山矿井、特色园区、品牌企业等,打造一批观光工厂、工业博物馆、工业文化创意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节庆会展活动。提升济钢文化创意城市服务产业园、1954陶瓷文化创意园、张裕葡萄酒园区、蒙阴岱崮9381老兵工厂、东阿阿胶工业园等工业旅游项目,纳入全省精品旅游线路。
31.推进“文旅+体育”。指导各地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提升黄河口(东营)国际马拉松赛、青岛国际帆船周、泰山国际登山节等赛事国际影响力。依托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发展水上运动、冰雪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体育旅游业态,培育提升一批休闲渔业公园、休闲垂钓基地,推出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精品体育旅游线路。支持日照市培育户外运动赛事旅游品牌,打造现代化海滨体育名城。2023年,评定推出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不少于10家。
32.推进“文旅+交通”。加快“快旅”“慢游”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旅游风景道,加强自驾驿站、房车露营地等配套,打造具有通达、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复合功能的主题线路。推动沿黄自驾旅游公路建设,培育推出一批黄河国家风景道(山东)典型段。推动邮轮旅游发展,探索推进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支持青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发展铁路旅游,积极开行节假日高铁旅游专列和旅游观光体验线,推出一批主题车厢、候车室,探索打造一批老火车特色民宿和公益慢火车“网红线”。
33.推进“文旅+生态”。编制实施《山东省生态旅游发展规划》。举办2023山东生态旅游体验季活动。指导各地充分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基底,建设一批省级生态旅游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旅游区,策划推出一批生态旅游主题产品。2023年,评定推出省级生态旅游区不少于10家。
(八)科技赋能行动
34.完善“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功能。升级文旅大数据中心,进一步纵向连接省市县文旅资源,横向打通各行业涉文旅资源,增设文化产业创意与“国家文化公园”数字化展示板块,实现智能数据分析、个性化旅游线路打造等全面应用,提升用户体验水平。开通不同语言版本,持续扩大平台覆盖面、知晓度和影响力。到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平台二期功能升级,力争交易规模突破4亿,比2022年增长300%。服务用户频次突破5000万人次,新增用户数翻番,平台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跃升。
35.丰富数字文旅新场景。实施“山东智造”文化产业工程,培育开发一批动漫、云展览、云娱乐、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线上演播等数字文旅新业态。积极打造文旅数字化体验场景,发挥文旅科技融合发展联盟指导作用,支持山东演艺集团打造山东文旅数字场景化平台,强化歌尔集团“山东省文旅虚拟现实科技融合发展中心”示范引领,建设“泰山日出”“黄河入海”、微山湖文旅岛等元宇宙智慧旅游项目。召开全省文旅数字化建设现场会。积极培育和引进数字文旅企业,评选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23年,在全省培育10家文化和旅游科技领军企业,20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50家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先进单位。
36.提升智慧化文旅服务。充分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重点区域智慧化建设,推动实现客流监测、无感通行、线上展览、在线讲解等功能。加强智慧化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景区、博物馆、酒店智慧化建设试点示范。2023年,全省4A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市级博物馆、图书馆等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
(九)文旅富民行动
37.实施文旅赋能乡村振兴工程。大力培育乡村旅游集聚区、重点村镇等乡村休闲度假目的地,推出一批串联乡村美食、美景、好物的精品线路,提升乡村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年内推出30个精品文旅名镇和5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进旅游民宿和民宿集聚区建设,年内推出1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500家星级民宿。提升“乡村好时节”品牌内涵,筹办一批乡村旅游主题活动,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对100个乡村旅游节会活动给予支持。推动文化产业资源要素融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加强非遗工坊建设,开展展示展销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选取面广量大、有助于群众居家就业、增收致富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培育形成传统工艺优势特色产业,2023年培育20个文化生态名村名镇。鼓励村民利用自有资源发展文旅产业,支持各地以“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农户”“公司+农户”等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8.实施公共文化润心工程。支持知名文艺院团、重点美术场馆、大型演艺剧场提升服务功能,跨界打造集观演(展)、美育、休闲、社交、餐饮、购物于一体的“城市艺术综合体”。提升基层文化阵地服务效能,开展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推进文化样板镇村和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建设和培育。推进数字文化惠民,完善提升“山东公共文化云”和“智慧图书馆”数字平台。开展群众性小戏小剧联动巡演,组织承办全国群星奖优秀作品巡演活动。开展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创建工作,推动红色文化传承弘扬。丰富新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打造一批文化驿站、文化广场和公共阅读空间、商圈文化空间、文博艺术空间、美丽乡村文化空间。2023年,新建城市书房、乡村书房150家以上,评选30家“最美城乡书房”。
(十)品牌“强音”行动
39.强化“好客山东”品牌全方位宣传。继续将“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纳入央视品牌强国工程,实施一体化宣推。聚焦“大流量”,做强新媒体宣传矩阵,加强与抖音、微博、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合作,建设网络精准营销体系。加强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地和沿黄省份市场推介,做好航空、高铁、自驾等旅游宣传。
40.强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宣传。加强国际传播渠道和阵地建设,重点面向韩国、日本、东南亚、港澳台等客源地开展文化交流合作与旅游宣传营销。发挥“东亚文化之都”宣传推广载体作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申报“东亚文化之都”。做好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揭牌仪式筹备工作。探索“文艺出海”“文创出海”“文物外展”的新模式新路径,举办2023海外“欢乐春节”、第九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香港文旅推广周等重大活动。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海外旅展活动,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旅游办事处加强合作,提升齐鲁文化影响力。
41.强化工作品牌宣传。树立大抓宣传、抓大宣传意识,加强“好戏山东”“海岱考古”“山东手造”“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红色讲解员”“齐风鲁韵 铸魂化人”等各方面工作品牌宣传,进一步彰显全省文旅系统形象。建立典型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领域各层面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创新人物”,通过政务信息、案例选编、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加大推广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省文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将计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抓好推进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全省文旅系统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
(二)强化政策供给。用好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支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细化落实《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省市县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文旅提质赋能重大项目库,对入库项目优先协调资金、用地等要素予以支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政策工具,支持景区停车场、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化旅游发展资金、文化艺术创作和宣传交流资金保障,争取省级文物保护、省级非遗资金增加规模。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市场等手段,创新推出更多惠企政策措施,精准帮扶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发展。
(三)强化能力提升。落实“强本领、保落实、保质量”主题年部署要求,实施文旅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工程,集中抓学习培训、抓业务提升。放眼全国文旅行业和全省大局开展寻标对标,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兄弟单位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各项工作比学赶超、争先进位。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系统大调研活动,强化调研成果实践运用,推动转化为提质赋能具体举措。加强行业管理、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提升保安全、防风险、护稳定能力,守牢守好发展“一排底线”。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强文旅人才体系、人才梯队建设,实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文博人才”“青年产业人才”“舞台艺术青年创作人才”等培养项目,支持名家大师设立“大师工作室”,举办全省中青年戏曲演员比赛,全年引育2名左右名家大师、10名左右行业领军人才、25名左右青年骨干人才、15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人才强企工程、融合创新工程,引育5名左右文旅产业经营管理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20名左右优秀经营人才、30名左右青年骨干管理人才、300名左右专业技能人才。遴选一批省内外文化、旅游、文物等领域专家,建立山东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
(五)强化机制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工作对接,共同抓好计划实施。建立项目化落实机制,制定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建立考核调度机制,支持各地将本计划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和重点督查事项,紧盯重点任务、重要节点,加强督促指导、调度检查和执行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组织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对实施成效好的市县、单位、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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