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3-03092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文号: | |
有效性: |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16日
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深化提升“大格局、贡献度、内涵建设、融合发展”的文化和旅游工作理念,以实施文旅提质赋能计划为总抓手,全力抓创新求突破,蓄动能塑优势,奋力开创文化和旅游工作新局面,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作出文旅新贡献。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心设计组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严格落实厅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指导,确保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专题,丰富“文旅融合大讲堂”内容。持续组织好支部“晨读30分”、青年理论学习等活动,通报表扬一批先进典型和学习标兵,组织举办学习体会分享会、“脚下有厚重文化、心中有无限忠诚”征文暨演讲比赛。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新春读书班并巩固学习成果,实现全覆盖培训。组织省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争取好成绩。举办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第二届省直文旅青年党建论坛。配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完成正处级领导干部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充分运用文化阵地、文艺作品、文化活动开展宣传,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二、全力提振文旅消费,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文旅消费提振行动。全力落实《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惠民消费券发放、景区门票减免、主题活动举办、行业“助企暖企”等工作。高水平举办2023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持续办好孔子文化节、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会等节事活动,推动各市重点培育1-2个重大特色活动品牌。争创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评定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推进夜间文旅消费发展,争创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不少于20家。评定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不少于15家。举办“黄河大集”活动,打造黄河文旅消费品牌。举办第二届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争创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培育文旅赋能城市更新典型示范。全面开展文旅行业配套服务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支持文旅场所硬件改造和技术升级。
培育现代文旅产业体系。构建产业集群发展体系,培育10个以上百亿级精品旅游产业集群。实施文化产业园区携行工程,争创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监测报告制度。完善产业纾困发展政策体系,推动“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落实。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工作,对工作突出的10个县给予激励。
抓好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文化工程,完善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库。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产业项目工作体系,加快推动一批地标性重大文旅项目落地运营。择优推荐一批省级重点文旅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额不低于300亿元,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均达到100%以上。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积极争取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文旅项目建设。
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各地组建本级国有文旅集团,年内实现16市和重点旅游县(市、区)国有文旅集团全覆盖。开展“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活动。策划举办文旅企业专场招聘会。落实“百企领航”培育计划,评定推出30家领航型、50家骨干型、100家成长型文旅企业。
持续实施金融赋能产业发展计划。深化“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行动,年内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惠及市场主体1000户以上。落实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创新开发文旅金融产品,开展“金融辅导”“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等文旅专项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政银企合作,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与建设银行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三年内为文旅产业提供不低于100亿元授信额度支持。
开展科技赋能行动。研究出台《关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工作计划(2023-2025年)》。完善“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平台二期功能升级,力争交易规模突破4亿,比2022年增长300%。服务用户频次突破5000万人次,新增用户数翻番,平台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跨越。召开全省文旅数字化建设现场会,推动全省4A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市级博物馆、图书馆等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打造山东文旅数字场景化平台,实施“山东智造”文化产业工程,在全省培育10家文化和旅游科技领军企业,20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50家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先进单位。
深化文旅融合。开展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争创第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旅游演艺,争取更多旅游演艺项目列入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发展非遗旅游,认定一批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非遗主题线路,打造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区域公共品牌20个以上。实施“博物馆+N”跨界发展计划,重点完善山东博物馆、孔子博物馆等旅游服务功能,推出一批博物馆研学旅游线路。发展考古旅游,推出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支持具备条件的创建A级旅游景区。开展公众考古活动,举办考古成就系列展览。实施文物主题游径工程。
拓展跨界融合。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文旅康养强县评价激励工作,推出10个文旅康养强县、15家左右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精心打造“尼山圣境”“稷下学宫”“蒙山沂水”三大游学地标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单位评选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大力发展工业旅游、体育旅游,评定推出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不少于10家。加快“快进”“慢游”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建设,推动邮轮旅游、铁路旅游发展。编制《山东省生态旅游发展规划》,举办生态旅游体验季活动,评定省级生态旅游区不少于10家。
推动旅游目的地提质增效。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指导推动世界级旅游景区、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争取在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上实现突破。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提升景区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厕所等建设管理水平,支持打造20家智慧旅游样板景区。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年内建成1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30个精品文旅名镇和5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发挥“乡村好时节”品牌引领作用,筹办一批乡村旅游主题活动。创新发展红色旅游,推出沉浸式红色演艺,继续打造红色旅游讲解员品牌。推动城市旅游加快发展,推出一批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培育一批城市休闲旅游新地标,新推1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拓展海洋旅游发展空间,实施全省海岸休闲规划,培育滨海度假酒店集群,丰富海岛旅游等休闲度假产品。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发布一批省级优品级旅游资源名录,申报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
三、繁荣文艺创作,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
进一步完善艺术创作长效机制。制定推动舞台艺术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山东省舞台艺术创新发展优秀成果”评选。制定印发《省直院团艺术创作分类管理办法》。以省柳子剧团为试点单位,深化院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
全力推动新一轮精品创作。加强艺术创作交流指导,组织召开全省艺术创作会、全省艺术精品创作调度会。持续抓好精品剧目创作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选题创作扶持,面向全省遴选不少于10部重点创作项目,指导制定创排计划,不断提升山东文艺创作的组织化程度。邀请全国知名专家特别是创作型专家,充实全省舞台艺术专家库,为全省精品创作提供智力支持。
积极开展巡演展演。加大院团演出奖励工作力度,优化完善省直院团常态化演出扶持机制,支持各市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演出奖励机制。支持《奇袭白虎团》《东方大港》《铁道英雄》等优秀剧目高质量完成全国性文艺展演,组织京剧《燕翼堂》等开展省内外巡演,支持更多优秀作品走出山东。支持山东演艺集团持续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演出服务,不断升级齐鲁云剧场等网上演艺平台建设,加大与全国各级各类剧场院线合作,推介更多优秀剧目走出去。
高标准办好重大文艺品牌活动。精心办好第十一届全国杂技展演、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第二届济南国际双年展,叫响“好戏山东”品牌。
加强新时代领军艺术家培育。出台名家工作室管理办法。举办山东省舞台艺术表演高级研修班,办好全省中青年戏曲演员比赛,策划举办第三届青年戏曲名家展演。持续抓好编剧人才培养,开展青创项目评选扶持,组织全省青年剧作家剧本研讨和创作采风活动,推动青年编剧加快成长。
四、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推进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以沿黄河、沿大运河、沿齐长城、沿黄渤海四大文化体验廊道和沿胶济铁路文化体验线为重点,培育形成文化“两创”展示新空间。根据国家文物局工作安排,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勘定。搭建山东省文物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继续推进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试点建设。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推进泉·城文化景观、青岛老城区申遗。以文物保护利用“十大工程”为引领,抓好石窟寺石刻、文物建筑、大遗址等重点文物保护和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争取山东项目列入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抓好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加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公布第二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印发《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抓好重点考古工程和项目。擦亮“海岱考古”品牌,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山东课题研究,继续实施跋山遗址等重大考古项目。推进鲁中南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中心考古标本库房、中华文明国家文物基因库山东分库建设。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出版《山东百年百项重要考古发现》《鉴出齐都——山东临淄汉代铜镜与铜范的考古学研究》。推动建设世界一流考古机构。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配套措施,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考古工作管理办法》。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深入实施《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冀鲁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举办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开展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红色遗产线路推介活动。完成《山东省珍贵革命文物图文大系》编写,出版《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图鉴》,完成革命文物背后的故事征集出版工作。持续做好可移动革命文物数据库建设及馆藏革命文物评估定级,继续开展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评定,完成全省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
实施博物馆优化提升工程。实施百家中小博物馆质量提升行动、“博物馆之城”建设试点推进计划、“一县一馆”建设工程、齐鲁文物精品展览推介。加快重点博物馆项目建设,支持山东考古博物馆、济南黄河文化博物馆、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青岛)筹建和青岛市博物馆、泰安市博物馆、青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创建国家区域鉴定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物公益鉴定山东行”活动,公布全省常态化公益鉴定机构。开展博物馆高质量发展调研和全省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完成山东博物馆通史展改陈项目,推动山东博物馆、孔子博物馆列入国家级重点博物馆,争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推进博物馆文物“走出去”,打造齐鲁文化“金名片”。
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实施省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提升工程,做好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省级传承人总数提升到700人以上。认定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文化生态名村名镇,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非遗数字化建设,高标准建设山东省非遗数字管理平台。强化与山东大学非遗研究院共建合作,支持37个省级非遗研究基地建设,编辑出版《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图典(第五卷》)。举办“河和之契:2023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实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做好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记录工作。
五、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图书馆评估定级,争取上等级馆数量走在全国前列。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面向沿黄地区、黄河滩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示范性文化活动。抓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培育“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开展山东省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创建工程,举办“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交流展示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计划,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新阵地,在全省集中打造一批公共阅读空间、商圈文化空间、文博艺术空间、沉浸式文化艺术空间、美丽乡村文化空间。打造15分钟城乡阅读圈,形成覆盖全城、布局合理、方便快捷、全民共享的城乡书房服务网络,新建城市书房、乡村书房150家以上,评选30家山东省“最美城乡书房”。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推动群众文化活动持续繁荣。实施“2023-2025年度全省群众新创文艺优秀作品提升计划”,开展新一轮群众文艺作品征集、选拔工作,打造新时期山东群众文艺的代表作品。举办“群星大讲堂”,申办文化和旅游部“大地情深”全国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推动“群众性小戏小剧品牌”常驻基层。探索开展“文化指导员”试点工作。广泛举办冬春文化惠民季、广场舞展演、乡村“村晚”等活动,推出一批覆盖城乡、特色鲜明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提升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水平。制定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方案,推动志愿服务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文明实践、文明旅游、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活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培树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典型。开展全国“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系列活动。做好志愿服务交流展示活动。依托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青少年美育示范性活动,提升和完善面向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水平。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文明旅游志愿服务“一市一品牌”。
六、统筹推进制度建设和执法行动,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守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适应疫情防控转段新形势,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突出责任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新业态管理、重点时段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基础管理“六项重点”,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
培育规范新兴业态。规范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娱乐领域新业态管理。探索电竞酒店管理办法措施。大力发展等级旅游民宿新业态,推动全国甲、乙级民宿及省级星级民宿创建评定,全省评出星级民宿500家以上。制定金星级、银星级乡村旅游饭店评定标准,组织开展等级评定试点。
强化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推进私设“景点”专项整治。实施“好客服务—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快信用文旅建设,争创第二批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开展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启动省财政补贴旅行社责任险50%试点。加快高端导游人才培育,培养一批“云导游”服务先锋。
提升综合执法水平。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人员身份向执法类公务员套改,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平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重大案件办理力度,强化业务培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整治、文物法人违法等重点领域执法。推进文物遥感督察和执法监测。组织文物消防安全评估,联合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强化文物案件督察,深入开展文物行政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文物安全督察、约谈、通报制度,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七、强化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推动齐鲁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创新产品策划。加大与携程、同程、美团等平台合作,研发上线差异化、高品质文化和旅游产品。探索与国内知名定制化高端旅行商渠道合作,加快儒家文化、鲁菜文化、文博场馆等文化资源向深度文化体验类旅游产品转化。
强化宣传推广。组织举办“文旅复苏看山东”“文旅融合这5年”中央媒体采访行活动;持续办好“沿着黄河遇见海”新媒体推广活动。启动开展“畅游齐鲁 乐享生活”旅游年主题活动。实施“引客入鲁”市场营销计划,加强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地和沿黄省份的市场推介,实施“1+3”京津冀、“1+4”长三角自驾伙伴计划。实现“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在中央媒体及网络媒体的一体化宣推。办好“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旅游渠道商大会。
深化交流合作。做好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揭牌仪式筹备工作,依托中心开展系列文旅交流活动。修订出台新的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做好入境旅游市场复苏提振,重点面向韩国、日本、港澳等主要客源地开展集中宣传营销。充分发挥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旅游办事处作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海外宣传推广矩阵。探索“文艺出海”“文创出海”“文物外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国际传播线下线上、演播展出、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
办好重大活动。举办海外“欢乐春节”、第九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香港文旅推广周等重大活动。用好“东亚文化之都”城市网络机制,发挥“东亚文化之都”城市宣传推广载体作用。积极争取、参与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海外旅展活动,擦亮“孔子家乡 好客山东”国际文旅品牌。
八、强化综合保障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效能
加强法治建设。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推进《山东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学习宣传。加强法治题材艺术作品创作演出。充分利用各级公共文化阵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链条优化审批。优化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审批,推动区域文物影响评估;建立评审专家库管理平台,优化调整可移动文物修复评审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工作项目库(平台)制度。
强化资金统筹。发挥财务保障功能,确保重点工作落实,旅游发展资金重点保障省旅游发展大会、好客山东央视品牌形象宣传推广、新媒体运维、境外文化交流合作及营销推广等,文化艺术创作和宣传交流资金重点保障省直单位重点剧目创作。做好提振文化旅游消费政策措施的资金落实。做好文旅融合政策落实和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整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继续做好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专项债争取工作。修订出台《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等。
创新推进人才工作。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组织设立新一批名家工作室,发挥名家的传帮带作用。实施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产业人才、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项目,吸引一批高素质人才投身文旅发展。落实对引进或取得资格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进行一次性奖励工作。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文化旅游领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提高科教支撑能力。组织开展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表彰,以省政府名义奖励30个优秀创新成果。筹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的作用,培养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一批科技创新成果。组织举办山东省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开展“长城、黄河、大运河文化研究”等为主题的课题、成果征集。组织实施2023年度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提高政务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完善重大事项服务机制。全面推行“山东通”应用,提升文电运转效能。加强督查督办,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重要会议活动保障、公文管理、机要保密、节庆活动管理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运转流程。做好信访工作,落实重要节假日值班值守。提升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水平。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举办“文旅一线党旗红”事迹报告会。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等级提升工程,打造更多的过硬党支部、示范党支部,争取实现在职支部全覆盖。
持续打造“齐风鲁韵 铸魂化人”党建品牌。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旅助力乡村振兴等主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场演出、文旅惠民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齐风鲁韵 铸魂化人”党建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扎实做好“双报到”“双联共建”工作,联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启动“《一号村台》走村台”系列演出活动。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厅党组定期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大力纠治“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推动党员干部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有效开展任前谈话、试用期满谈话和日常谈话,每季度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案件。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五个一”廉洁文化建设。
坚决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紧盯重要阵地、重点领域、重大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文艺作品、文化活动和厅主管社会组织的意识形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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