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大力提振文化和消费的九条政策措施》。将安排财政资金1200万元发放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券,统筹提供1780万元财政资金,对一系列刺激文旅消费的活动及措施进行激励和奖补,提振文旅消费。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发挥牵总作用,精心组织、细致谋划,确保各项刺激激励措施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推动文旅市场全面复苏。
一、确保各项措施务实惠民
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组织全市10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引导39家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阶段性实行首道门票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并根据各县区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补贴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对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塑造“亲情沂蒙”服务品牌形象。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优化文旅消费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游客在临沂旅游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确保文旅产品供给丰富
深化“好景区、好产品、好路线”建设行动,发布“请到沂蒙过大年”“沿着沂河发现美”“登临蒙山悦美好”等精品旅游线路。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创新推出元宇宙、“电竞+酒店”等消费场景。开展十佳“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网红打卡地”评选,对获评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给予奖励;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塑造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举办“山东手造﹒产自临沂”特色非遗商品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旅游景区、文博场所等推出旅游演艺产品。一季度组织旅游精品演艺项目评选,对位列前五名的演艺产品给予奖励。策划开展“亲情沂蒙•乡村好时节”品牌主题活动,鼓励举办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篝火节等活动。一季度,开展“十佳乡村旅游节会”评选,对拉动消费明显的10个节会活动分别给予奖励。一季度,根据星级民宿客房收入给予补贴。开展“十强文旅乡镇”、“百乡百味、百乡百品、百乡百宿、百乡百集”等评选活动。
三、确保文旅活动铺天盖地
启动第七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组织精品文艺展演不少于10项,开展图书促销活动不少于5项,组织旅游休闲活动20项以上,组织非遗展销活动15项以上,组织主题观影活动不少于5项;策划“乐游沂蒙XIN体验”“亲情沂蒙贺年会”“沂蒙冰雪游”“沂河嘉年华”等旅游活动,开展“乐享沂蒙、舞动沂蒙、戏聚沂蒙、书画沂蒙”系列文化活动。推出“临沂年味”系列活动1000场次以上,组织各类文化旅游公益及消费活动1万场次以上;办好中国(临沂)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旅游节、中国(临沂)文化用品博览会等节会。启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确保“助企”措施见实见效
强化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力争为全市文旅企业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5000人次以上。开展规模以上文旅企业“十佳文旅消费活动”评选,对举办方给予奖励。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走进景区开展党性教育、团建、研学等活动,组织先模人物、离退休干部等走进景区休养、疗养。鼓励、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
五、确保宣传营销精准高效
构建旅游宣传推介矩阵,面向长三角、京津冀、淮海经济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精准营销,出台《临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对组织大团队游客的组团社、地接社分别给予奖励。对各县区策划举办的大型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视情给予一定比例奖补。开展“优秀网络营销”评选,对传播效果显著的20个网络营销活动给予奖励。对一季度游客接待量前十名的A级景区、星级酒店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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