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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3-03354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成文日期: 2023-12-29 文号: 鲁文旅许〔2023〕2161号
有效性:

关于王家祠堂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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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呈报王家祠堂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资金由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王家祠堂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版)

二、对方案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一)加强前期勘察研究,细化建筑特征内容,进一步明确建筑各部位工艺技术做法;深化病害分析,细化残损现状描述。

(二)加强修缮措施的必要性和针对性,细化维修做法说明;内墙面挂网喷射混凝土及开裂墙体剔凿挖补等维修措施不符合文物维修原则;严格控制建筑构件更换量。

(三)对前院地面和碑亭地面修缮要深化前期勘察,为维修措施提供依据。

(四)补充彩绘保护和构件加固等措施设计及相关图纸

(五)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完善细化设计文件和图纸表达,达到施工深度要求。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方案报我厅。项目实施中,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四、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工程开工前,须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五、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要统筹实施安全防范和展示利用工程,避免对文物造成二次干扰。

六、请你局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程竣工后,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履行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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