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3-03420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年度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文号: | |
有效性: |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把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机关党建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配合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法治督察工作,完成《旅游法》实施10周年评估、“十四五”法治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积极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自评工作。
二、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1.推动实施《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2022年9月21日,《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专门保护早期长城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抓好学习培训,加强齐长城保护条例宣传贯彻。
2.配合做好大运河和黄河保护立法工作。11月3日,国家文物局在我省济宁市召开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座谈会,研究推进相关立法工作,我省作典型发言。积极参与《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立法论证,研究提出加强黄河法治保障相关措施。
3.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省政府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相关文件13件。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厅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合同18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7次,处理法律咨询5次,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办理诉讼案件11件,并进行法律实务培训。起草重要决策性文件时,均在第一时间请法律顾问介入,每季度调度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年底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三、执法保障更加有力
1.全力打造“好客山东·文化卫士”执法服务品牌。一是以品牌树立形象。围绕宪法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法律法规宣传月等重点节点,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校园、景区、文化场馆等重点场所,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二是以品牌引领工作。指导16市及部分县(市、区)打造区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品牌,形成省市县三级执法服务品牌体系。三是以品牌服务群众。与12345热线密切协作,发挥“投诉+仲裁”试点作用,妥善处置各类旅游投诉,截至目前全省共处置有效投诉13193件,办结12713件,办结率96.4%,为消费者挽回损失90.7万元。
2.大力实施“固本、清源、肃风、利民、强基”工程。一是持续加强山东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应用,“文旅通”实名认证上网APP注册用户超530万,阻断未成年人上网成效明显,2023年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件数仅相当于2019年同类案件数23%。二是加强全领域案件督办,对东营、淄博、济南等演出市场案件由省级全程督办,对演出市场部分经营主体进行省市县联合检查。三是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全省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道路旅客运输联合执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8753人次,检查旅游企业6249家,检查导游1264人次,立案71件,初步建立起部门联合、省市联合执法体系。联合省扫黄办、省广电局开展2023“助老护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养老防诈骗”、“不合理低价游”、违规艺术品经营等执法检查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出动执法人员31万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0万余家次,受理涉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举报投诉205件,办结涉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案件504起。四是举办第四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开展首届师资选拔。连续三年开展全省执法人员线上考试,1172人参加,合格率达96%。修订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梳理文化市场裁量事项86项,旅游市场裁量事项70项,全省办理首违不罚、免罚、轻罚案件200余件。
3.强化文旅行业信用建设。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工作培训班,持续扩大诚信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与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督导全省各地深化信用监管,济南、枣庄、潍坊、菏泽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青岛、东营打造“云游青岛”、“一码游东营”信用服务平台,淄博、烟台、济宁、聊城建立信用承诺机制,威海荣成市、泰安岱岳区、日照莒县成立文旅信用互认联盟。强化信用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实现16市、136县(市、区)使用全覆盖。实施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的归集与整合,开展对旅行社和导游两类共计48166个市场主体基础名录的梳理、清洗等工作。
4.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标准,完善和落实“一窗受理”、“全程网办”、“邮寄受理”等便民措施,坚持主动服务、有求必应,积极解决办事群众的困难问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2023年完成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195家,演出经纪机构延期备案、变更165家、注销19家,涉外演出审批685件,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变更)审批149家、延期备案26家、变更备案13家、注销备案8家,艺术品进出口审批10件,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13型,外商投资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6家,完成文物类许可事项1716项,各项审批事项均比去年大幅提高。编制发布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
四、守法普法取得实效
1.加强文物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将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的做法全面推广至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新设置1700余个公益性岗位,极大加强了重点文物的人防力量,山东成为全国首个一次性将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的省份。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签署《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协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考古工作的若干措施》,编制完成《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签署冀鲁豫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合作协议,印发《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条”(试行)》等,文物保护利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2.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印发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举办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学习条例读本,借助水下考古展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举办山东省古迹遗址日主场城市活动,策划推出图片展示、特色展览、现场观摩、专家讲座等活动,激发广大群众保护遗产的热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举办全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举办第三届“红色文化主题月”,共推出1600余项主题活动,营造浓厚普法氛围。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配合省司法厅举办齐鲁法治文物展。
3.发挥行业优势助力法治文化建设。围绕乡村振兴、依法治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组织开展全省群众文艺创演、群众性小戏小剧“大擂台”等活动,在寓教于乐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民守法理念的宣传引导。2023年新创作反映法治题材群众优秀文艺作品20多件,创演群众性小戏小剧30多件。利用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举办展览展示、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尼山书院举办遵法守法为主题的传统文化弘扬活动350多场。充分利用“一村一年一场戏”、戏曲进校园、城市剧场常态化演出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作品创作,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吕剧《大道人心》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全面提升音乐剧《审判日》,着力打造法治题材艺术精品。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