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3-03326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文号: |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了《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鲁文旅发〔2023〕2号)。
一、政策措施制定背景
文旅行业是对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最为敏感、也是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2022年底,国家、省相继出台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文旅行业复苏带来了重大“利好”,全省文旅消费的局部热点也逐渐显现。根据携程、同程等OTA平台数据显示,春节假期跨省游订单同比增长超过322%,春运火车票订单量短时间内已达到疫情前同期的8成以上,旅客出行距离显著增长,跨省出行热度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根据之前旅游调查和客流与消费大数据分析预测,春节假日期间,预计全省接待游客2500万人次、旅游收入190亿元,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复苏提振势头;清明、“五一”有望加速复苏,上半年预计全省接待游客3亿人次、旅游收入3000亿元,达到疫情前的七成左右,实现与上年同比恢复增长。
针对当前文旅市场的整体形势,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正当其时,必将为引燃民众压抑已久的文旅消费需求、复苏提振文旅消费发挥重要的引导拉动作用。
二、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共十条措施,涵盖了文旅消费的爆点、热点以及短板等各个方面,都是能够最大限度利用财政资金、拉动文旅消费的“实招”。主要聚焦三个方向:
(一)聚焦提振文旅消费信心,迅速激活文旅市场活力。主要措施包括三项。一是上半年组织全省集中发放1亿元以上文旅惠民消费券,对文化消费和旅游消费进行补贴,撬动200亿元以上文旅市场消费。二是一季度集中开展旅游景区门票减免等促销活动,拉动景区及周边消费,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给予奖补。三是开展一系列文旅主题活动,当前重点办好“好客山东贺年大会”,以活动促人气、促消费。
(二)聚焦提升文旅产品供给,大力拓展文旅消费客源。主要包括五项措施。对文化消费,加大文创产品开发力度,加强非遗工坊建设,助力打造“山东手造”品牌,推动精品剧目市场化演出,培育文化消费新的增长点。对景区提升,重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智慧化建设。对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实施“引客入鲁”计划,分别出台省市联动旅游招徕激励机制、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制定奖补措施。对乡村旅游,紧扣文旅消费新热点,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系列活动。
(三)聚焦帮扶文旅市场主体,优化文旅消费市场环境。主要是两项措施。一是开展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落实文旅企业帮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举办文旅企业人才用工专场招聘会,集中组织开展员工岗前和技能培训,破解文旅企业“用工荒”、人才短缺问题。二是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着力维护良好的文旅消费市场秩序和环境,不断提升游客安全感和满意度。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