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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融入学校教育的探索实践

发布时间: 2022- 07- 20 16: 19 点击次数: 来源: 科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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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完成人:李晓静 顾红红 陈海军 王潇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都指出,鼓励学校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近年来,滨州市文化馆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融入学校教育,给“非遗”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持续不断的发展动力。

为推动文化教育深度融合发展,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文化馆三级联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有效、合理地融入学校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出崭新的生命力。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文化教育深度融合发展,2017年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文化教育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列入全市文化教育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

2019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滨州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15所“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和研究基地”;2020年,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非遗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非遗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开启“非遗保护相关单位+学校+传承人”的工作新模式。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滨州市已顺利且常态化的融入到学校教育中。滨州民间剪纸、阳信鼓子秧歌等11个非遗项目在滨州实验学校、阳信县职业中专等9所学校同步开展,一周一节课的教学模式,使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有效、合理的融入学校教育,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持续动力,这也是此项目实施的最终目标。2021年6月,因此项工作的开展,滨州市文化馆被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

经过近几年的教学与传承发展的实践证明,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支持下,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推动下,将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切实有效、持续有序地输入学校课堂中,摆脱“单方面”“缺乏持续性”“效果不显著”等问题,对弘扬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有效的发展生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与创新性。

二、项目实施背景

“十四五”规划中指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在党的全会文件中出现是第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1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 2015年颁布的《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也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立教学和研究基地。” 

滨州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5年以来,因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现代化的冲击,现今的年轻人不愿学习和传承非遗传统技艺,致使不少非遗项目的传承难以为继,保护和传承迫在眉睫。自2006年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以来,滨州市共公布了151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截止目前,已经有14名传承人先后去世,他们掌握的非遗项目有些已经失传或消失,只能通过开展濒危项目抢救性记录的方式,把这些项目以视频、音频、图片等资料形式予以保存。因此,保护和传承非遗已刻不容缓。优秀非遗项目的传播和传承,学校是非常重要的阵地,将非遗元素加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融入学校教育中,让更多青少年了解非遗、参与非遗、传承非遗,才能给非遗注入新鲜血液和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项目总体目标

(一)学校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传承、发展的重要阵地

经过近年来项目实践、实施和经验的探索,开设非遗项目融入课堂的学校范围将持续扩大。传承项目在学校、传承人、学生及家长等参与群体中得到进一步的认可。公共文化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学校的全面融合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提升了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传承意识,使学校成为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传承、发展的重要阵地。

(二)充分发挥各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特色,打造非遗特色学校

学校打造特色课程,校内师资有限,常苦于无路可循。“公共文化服务融入学校教育”的实施,在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教育部门的联合推动下,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区域内优秀非遗项目的特色,分地区、分层次、分类别将非遗项目引入课堂,形成“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的局面。结合地域特色和学校实际,以及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的特点,选择优秀的、典型的非遗项目开设课程,课程设置符合大中小学生的认知能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传承教学校园。营造人人知非遗,人人爱非遗,人人学非遗的浓厚氛围。

(三)公共文化服务融入学校教育工作长期、持续、有效开展

自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融入学校教育工作以来,非遗传承难以为继的情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传承人在学校教育的过程中,看到了希望、找回了信心,传承传播的信念更加坚定。这也将在本质上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等现实问题的解决。

校园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发展的重要阵地,是培养文化自信的优厚土壤。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与学校、非遗传承人携手推进此项工作,使滨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主要措施

为推动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工作,更好地发挥学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和研究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滨州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15所“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和研究基地”。2020年,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学校教育课程设置中的常态化、制度化,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传承教学和研究基地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非遗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2020年“非遗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配备了“非遗进校园”专项经费,非遗保护相关部门、学校、传承人三位一体,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进行了详细分工和要求,进一步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融入学校教育的工作制度化、有序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如下:

1.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相关工作。一是为学校和传承人搭建课程开设的桥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推荐合适的非遗项目和授课传承人;二是为授课传承人提供课时补助,每所学校每周一节课;三是提供部分授课产生的耗材费,由学校及传承人根据实际耗材情况,提出申请;四是根据学校课程开展情况,择时开展教学成果的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并给予相应的支持;五是为推动此项工作长期、有效、规范的开展,课程开设形成系统、成熟的教学模式后,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协同学校、传承人共同组织编写非遗课程的教学教材。

2.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学校的相关要求。一是重视传承和展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确保有适度规模的传承活动场所,教学、展示、宣传等活动的基本设施、设备齐全;二是合理安排并配合传承人的传承教学工作;三是积极参与、组织、配合教学成果的展览展示活动及相关课程教材的编纂工作。

3.授课传承人的相关工作。一是课程开设后,传承人需在课后提供相关的教案和教学图片;二是形成完备的教案,为课程教材的编纂做准备。

五、项目创新点

(一)三级联动,畅通文化教育融合道路

在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支持下,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滨州市教育局联合下文,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取得有效的、高效的融合发展成绩。

2017年,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文化教育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列入全市文化教育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学校、鼓励和引导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走进大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开发非遗校本课程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指出,将“非遗进校园”活动纳入政府买购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建立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实施和推动滨州市“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019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和研究基地”的评选认定工作。经评选,滨州实验学校、滨州市技术学院、滨城区清怡小学等15所学校被认定为“滨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和研究基地”。这些学校的传承项目涉及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多个门类,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文化体验,更突显了学校作为非遗传承载体的重要性。

2020年,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非遗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确定阳信县职业中专等9所学校为2020年“非遗进校园”工作试点学校。同时召开了工作会议,确定《2020年“非遗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滨州民间剪纸、大洪拳、阳信鼓子秧歌、西河大鼓等11个非遗项目分别9所试点学校同步开展,开启“非遗保护相关单位+学校+传承人”的工作新模式。

(二)创新课程设置模式,探索持续有效的传承效果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的学校,采取每周一节课的课程设置模式,同时配备有适度规模的传承活动场所、教学设施、教学设备,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学校的传承和传播更加系统,产生持续有效的教学效果。在开设非遗课程的过程中,学校需记录课程开展的情况,为学习成果的展示、课程大纲的合理设置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在课程记录过程中,逐步推进各开展项目“校本教材”的编纂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模板,以保障滨州市“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工作长期、有效、规范开展,形成系统、成熟的教学模式。各项目“校本教材”编纂出版后,也将持续不断的在全市学校范围内覆盖、推广。

同时,在建立的传承基地中,开展非遗项目专业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师徒结对等方式,组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非遗知识的学习,打造一支有爱好、有特长、乐于奉献的非遗教师队伍,以推动非遗项目在校园中的传承和传播。

六、项目应用和推广情况

根据滨州市制定的《2020年“非遗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项目已在全市范围内得到广泛普及和推广。

截止目前,除滨州市直扶持开展的学校外,滨城区、阳信县、无棣县等县区也陆续开展各自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学校教育的融合工作,并日趋规范化、持续化,使得非遗传承传播、传承人信心的建立、学校学生的学习热情得到极大程度提高。  

七、社会和经济效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宝贵的财富。传承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是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各级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是非遗焕发生命力的最佳途径。

非遗蕴含着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是德育、美育内容的重要来源。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工作,能有效拓展学校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形式更加生动灵活;“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也是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众多的非遗项目走进校园,能让学生近距离接触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亲身体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文化认同感和热爱家乡的情怀。

为保障此项工作长期、有效、规范开展,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也将继续推动课程形成更加系统、成熟的教学模式,在全市学校范围内覆盖、推广。通过“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学校教育”,将非遗重新带回大众视野,给非遗带来持续不断的发展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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