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2-00868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2-07-14 | 文号: | |
有效性: |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山东省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加快推动黄河文化数字化建设,现就在沿黄九市开展黄河文化数字化“八个一”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一、制定一个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黄河文化保护传承数字化建设各项任务要求,以及文化旅游数字化建设相关规划、指导意见等政策要求,制定黄河文化数字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确保切实、管用。各市要于8月底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二、完善一个基础平台
积极建设、完善以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为主要功能的市级智慧文旅平台,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黄河旅游体验体系、营销系统、服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全面提升黄河文化数字化服务管理水平。今年年底前,各市要完成本市智慧文旅平台整体架构建设。2023年底前,基本形成系统功能完备、使用便捷、数据分析准确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三、开展一项通联行动
不断加强数据资源的采集汇聚及整合共享,完善预约及客流数据,不断深化与省级平台的资源数据共享对接,并积极接入交通、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涉文旅数据资源。建设黄河流域文化遗产数字专题库,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供数据支撑。今年年底前,各市智慧文旅平台要实现与省平台的数据资源对接共享。
四、选好一家运营公司
各市要着眼探索长效发展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选择技术能力强、商业运营经验丰富的公司合作,通过平台运营丰富产品供给,为本地用户和游客提供更多本地特色的产品,提升优化游客体验,实现可持续发展。今年年底前,各市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打造一个“引爆”项目
运用区块链、AR、VR等新技术,实现黄河资源的文化提炼、内容创新,引导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打造数字藏品、虚实互动等新业态。推进黄河文化数字化展示管理,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今年年底前,各市至少要打造一个有影响、有特色的创新应用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遴选优秀应用案例,在全省进行推广。
六、出台一套支持政策
2021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科技厅等十二部门出台了《关于推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文件。各市要依据省里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年底前研究出台相关办法措施,在资金、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对数字文化企业予以扶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有序参与文化数字化建设。
七、建立一组工作标准
省文化和旅游厅计划年内出台智慧景区、智慧文博场馆、智慧文旅平台建设等系列标准规范。各市要在开展本市文旅数字化建设的同时,建立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年底前编制相关技术规范和业务管理规程。在形成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方向努力。
八、组织一次专题培训
省文化和旅游厅邀请国内信息化专家、文旅行业专家对厅直属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同志进行智慧文旅、网络安全、标准化等方面的培训。各市要组织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培训或外出考察活动,不断提升数字化建设人员业务水平。
开展黄河文化数字化“八个一”提升行动,要做到: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市要充分发挥文化数字化建设工作机制的重要作用,坚决扛好责任,明确分工,强化担当,狠抓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调动方方面面参与进来。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调动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进来。三是注重经验总结。各市要注重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及时报送省厅。省厅将认真总结各市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并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 郭磊,电话:17866609101。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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