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2-00946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2〕716号 |
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4万KL精酿啤酒项目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日文旅请〔2022〕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4万KL精酿啤酒项目一期工程用地区域,位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路北、东莞路西、兴宁路东,总占地面积14600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报我厅备案。
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按程序报相应部门审批。
四、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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