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端午节临近,为持续巩固济南市疫情防控良好环境,有效防控外地来济旅游团队疫情传播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防疫安全,济南市发布外地来济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十二项举措:
1、严格执行“熔断”机制。继续执行旅行社和旅游在线企业出境游、跨省游“熔断”机制,禁止组团出境游和承接境外游团队。全市旅行社和旅游在线企业开展跨省游、市内游,严禁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来济旅游团队,不得向中高风险地区派发旅游团队。
一、出行前准备
2、行前防疫宣传教育。旅行社开好行前说明会,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来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提醒游客增强自我防控意识,主动做好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3、开展人员健康排查。旅行社要求游客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认真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排查。对没有通过健康排查的游客不允许进入旅游团队参加行程。
4、严格控制团队规模。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小团化、分散化组团,每团队人员数量不得超过30人以上,提倡分时段、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5、配备足量防疫物资。配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
二、游览途中防控
6、严格开展抵济核查。来济旅游团队抵达时,对游客严格进行体温监测,核验健康通行码、行程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通过健康核查的游客,由地接旅行社向所在区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照疫情防控部门意见处置。
7、落实食宿防控要求。选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实行“分餐制、公勺公筷双筷制”的旅游饭店,提醒游客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配合酒店对入住登记游客进行体温测量,核验健康通行码、信息登记管理等工作,发现咳嗽、喷嚏、流涕等有明显感冒症状的客人,在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8、落实途中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在交通、游览、购物等方面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选择已按国家、省、市标准复工复产的旅游景点,以自然类旅游资源为主,优先考虑公共卫生、防疫防控设备设施完善的景区;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景区人群相对密集场合,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购物提倡线上支付结算,倡导并鼓励采取微信、支付宝扫码等“无接触式”支付。
9、做好从业人员防控。导游员应接种疫苗、身体健康、业务熟练,熟悉疫情应急处置流程。上岗前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及时掌握游客健康状况。旅游车辆应资质齐全,每天全面消杀不少于2次,配备防疫用品。驾驶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熟悉新冠肺炎防控基本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10、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地接旅行社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预先掌握游览路线沿途疾控、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位置、联系方式,确保导游、司机等服务人员知晓。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该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向卫健部门、文旅行政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服务保障措施
1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文旅行政部门及时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实时登记入济团队情况。文化执法部门加强对旅游团队监督检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要及时纠正。
12、妥善保管档案资料。旅游行程结束后,地接旅行社认真整理团队游客信息、体温检测和清洁消毒记录,做到一团一档,妥善保管,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调档查阅。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