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2-00594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2〕458号 |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对高青鲁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淄博市高青县鲁域农产品冷链仓储及配套项目一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淄文旅字〔2022〕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大学对淄博市高青县鲁域农产品冷链仓储及配套项目一期,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唐坊镇吴家村村北、园区东部,西北临正茂地标农产品交易中心及综合楼项目,西侧为高青农产品仓储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A区,总占地面积57642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报我厅备案。
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按程序报相应部门审批。
四、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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