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2-00588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2〕452号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对兰陵王城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临文旅报〔2022〕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郑州大学对临沂市兰陵县兰陵王城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期,一期东至龙沂庄村土地、西至龙沂庄村土地、北至龙沂庄村土地、南至迎宾路,用地范围89145平方米;二期东至龙沂庄村土地、西至降香台村土地、北至龙沂庄村土地、南至龙沂庄村土地,用地范围11917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08318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报我厅备案。
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按程序报相应部门审批。
四、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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