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2-00437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文号: | 鲁文旅许〔2022〕307号 |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出具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输送高端成套装备及运维配套产业基地项目选址意见的请示》(潍文旅许〔2022〕11号)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输送高端成套装备及运维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及所报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勘探报告》需细化文字描述,补充剖面位置的图纸标注;提出对墓葬、遗址的发掘建议。
(二)《评估报告》应增加评审、修改过程简述;细化文字、图纸表达。
(三)依据《评估报告》完善《保护方案》。
(四)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文本的文字和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我厅备案,按程序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建设单位应主动对接地方文物主管部门,按要求履行考古发掘报批手续,发掘完成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五、请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并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依法完成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后再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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