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2-0224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成文日期: 2022-04-13 文号:
有效性:

关于关注青年企业家培育工作的建议

点击次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关注青年企业家培育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对建议答复如下:

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关注青年企业家培育工作,鼓励支持青年企业家发展文旅产业,注重对青年企业家的培训、培养。今年4月8日,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加强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21条具体举措。《措施》重点提出4条针对青年人才培养的扶持政策,关注青年企业家的培育。

一是实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每2年选拔30名左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在项目实施、课题立项、宣传展示等方面予以支持,为文化和旅游领域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机会、提供平台,促进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成长。

二是实施“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鼓励支持全省舞台艺术专业人才开展项目创作实践,每年选择20个左右的项目,省财政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在实践中不断提升青年文艺人才的综合素养、创作能力和艺术水平。

三是实施“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壮大考古发掘研究骨干人才队伍,5年内培养或引进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30名左右,总数达到100名。省财政对引进或取得资格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支持全省青年文博人才通过科研课题、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等项目提升业务水平,每年选择30个左右的项目,由省财政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四是实施“青年产业人才培养”项目。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产业,每年遴选30个左右在创新创业、经营管理方面有较大发展潜力、堪当重任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青年人才,省财政给予每名入选者10万元综合资助,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加强对青年企业家和人才的培育。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13日

(联系处室:产业发展处,联系电话:0531-51791732)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