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发布>各地资讯

怀敬畏之心 护文明根脉——东营市全面实施“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发布时间: 2022-12-30 09:11 点击次数: 来源: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今年以来,东营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大力推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取得创新性突破。

一、统筹协调,推动实施意见出台落地

推行考古前置,做到建设项目“先考古、后出让”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负责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由局领导带队,积极向省文旅厅汇报沟通,争取工作支持,多次赴济南等先进地市学习,邀请济南市考古研究院、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专家现场指导,研究用地评估,分片划块实施策略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汇报,推动召开高规格全市文物工作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落实推进会议,对推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进行强调部署;多轮次征求县区、部门及公众意见,经合法性审查等程序,11月16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守正创新,努力破解考古前置难题

近年来,文物工作随建设项目开展“被动保护”,在土地出让后才进行考古调查,一旦发现文物,则会影响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一直以来都是城市建设和文保工作的难点痛点。东营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土地供应后”前置到“土地收储入库”之前,变“事后被动跟进”为“提前主动完成”,变“不可知”为“可规划”。一是分类分级施策。根据我市历史沿革以及地下文物分布状况,划分一、二、三级地下文物分布区,分类提出相关考古工作的重点及要求,有利于提前探明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不仅是让地上“净”,没有附着物;地下也“净”,摸透了地下所有情况,提高考古工作效率,有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二是创新联动机制。“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的落地见效,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与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财政等部门进行多轮次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强化部门联动,压实了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地下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三是加大要素保障。考古前置必然带来工作量的增加,建立和充实考古队伍,强化考古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保障考古经费充足,才能推动制度落地落实落细。机构队伍建设方面,积极整合内部资源,12月18日,经市编办批准设立了东营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全市地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考古工作;与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文物保护、考古等领域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合作;文物大县广饶县挂牌成立文物保护中心,核定专项编制,保障引进文物保护及考古工作相关专业人才。经费保障方面,明确考古前置工作费用的列支来源,要求按照土地熟化主体的归属层级,列入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年度预算,保障考古前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因地制宜 切实推进制度落实落细

推进实施考古前置,有效破除了建设项目落地慢的体制机制障碍,东营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措施,细化操作规程,为考古前置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一是发布配套措施。出台《关于协作加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强化审管联动,共享全市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卫星遥感监测图片等资料和信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调查勘探全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管范围、机构、内容及要求,强化各个部门间的协调、协作关系,做到全流程管控好、做到位。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实施“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先后投入资金近60万元,建设市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市县两级均可通过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加强对考古工地、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管,弥补基层文物管理人员不足,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确保文物安全。三是强化巡查监管。为提高勘探项目质量,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开工备案、资质核查、资料存档制度,加大对考古调查勘探工地的巡查检查力度,对勘探工作不达标、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坚持严格执法,对未履行考古调查勘探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营造“先考古、后开工”的良好氛围。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