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是革命老区、沂蒙精神主要发源地,红色文化丰富、革命文物富集、英雄模范辈出。全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129处列入山东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数量居全省首位,9县全部列入国家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近年来,临沂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守正创新、合理利用,推动革命文物焕发出时代光彩。工作中,主要推行了 “三个三”模式:
一、突出“三个引领”
一是规划引领。编制临沂市《红色文化“十四五”规划》,出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细则》《“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等10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10”规划体系,为新时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制度遵循。二是立法引领。2020年7月1日,《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国内较早以红色精神资源保护与传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责任引领。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文旅等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在村级实行网格化管理,配备村级保护员2100余名,覆盖1036处文物保护单位,打通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
二、实施“三项工程”
一是“全域化”普查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建立革命文物数据库,分级分类纳入保护名录。目前,全市已对550多名革命人物事迹进行整理汇编,登记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18处、馆藏革命文物3177件、馆藏品1.5万余件。二是“差异化”修缮工程。对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王换于故居、华东野战军诞生地等20余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本体进行全方位修缮,对201处市级抗战遗址作了保护性修缮, 并在85处红色堡垒村(镇)全部设立标志牌。三是“片区化”安防工程。对重点革命文物保护片区,严格红线管控,严禁违规建设,并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一体纳入“雪亮工程”,全天候视频管控。
三、推动“三方融合”
坚持政府主导,用好市场化手段,实施“文物+”行动,让革命文物“活”起来、红色旅游“火”起来,带动沂蒙乡村“富”起来。促进“文物+党建”的融合。把革命文物作为激发爱国热情的生动教材、开展党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先后投入20多亿元,打造沂蒙党性教育基地12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8处,近三年累计承接各类班次5300多个、培训干部32万余人次。通过大力弘扬革命精神,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涌现出了王传喜等一批践行新时期沂蒙精神的先模人物,带动和激发了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热情,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促进“文物+研学”的融合,出台红色研学专项奖励政策,开展“十大红色研学基地”评选,编写《沂蒙精神教育读本》,向全市中小学免费发放84万册,44.7万学生参加研学、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实施的“沂蒙红色基因传承项目”荣获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带着家乡的历史上大学”活动荣获中国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优秀教学设计”,临沂市获评“中国红色研学目的地城市”。促进“文物+旅游”的融合。把革命文物作为文化旅游的重要依托,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沂蒙情》《沂蒙组歌》《沂蒙百年》 《沂蒙六姐妹》《沂蒙》《燕翼堂》等红色作品120余部,“十三五” 期间,10余部获国家和省级奖项。以打造长三角地区休闲旅游“后花园”为抓手,规范提升A级以上红色景区26家、红色旅游特色村30余个,打造红色精品旅游线路30多条,推出革命场景体验、沉浸式小院演出等红色旅游项目120余个,年接待游客4500万人次以上。蒙阴县百花峪、百泉峪两个村依托沂蒙山红色景区,积极发展乡村红色游,户均年收入达到15万元。同时,着眼“创意化”“生活化”“时代化”,连续举办三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有500多种“革命文创产品”变为“市场时尚商品”,“静态”的历史记忆成为“动态”的现实场景,提高了群众保护革命文物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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