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1-01565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09-27 | 文号: |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文化和旅游系统有关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现状,进一步提高全省非遗保护传承水平,经研究,我厅委托省艺术研究院开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及出版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7年1月-2021年9月期间公开出版、正式发表或结项的有关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出版物、论文及研究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二)做到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对非遗保护工作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三)出版物不少于18万字,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二、申报数量
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不超过10个,其他市不超过7个;每个省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每个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申报不超过3个。
三、奖项设置
分为出版物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个类别。以上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各市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出版物类成果报送原件2份;论文、研究报告报送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报送形式
1.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2.市属院校、科研院所,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核及推荐。
3.附件1、2加盖公章各1份,连同“报送材料”,邮寄至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济南市山大北路27-2号,邮编:250013)。同时将附件1、2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如出版物篇幅太长,可发摘要,摘要不少于3000字)发至xuhuayun79@163.com。邮件标题发送格式为:2021非遗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市(单位)。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前。
地处各市的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也可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代为通知。
联系人:徐华云 联系电话:15168887582
附件:1.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
2.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27日
(抄送: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曲阜师范大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济南大学、聊城大学等)
附件1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
成果名称 | 出版(发表或 结项时间) | ||
完成人 | 成果类别 | ||
成果简介(500字以内) | |||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参评个人或团队 | 所在单位 |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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