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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关于推进黄河流域 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1- 07- 09 18: 08 点击次数: 来源: 资源开发处

为落实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关要求,深入挖掘山东省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助推文化强省建设,打造宣传中国形象、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的亮丽名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黄河流域 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山东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工作。到2025年,基本形成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非遗活动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保护传承项目,推动山东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意见》提出,要打造品牌活动,突出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工作精神内核。对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展示、集中开展项目展示推介、支持创建地方活动品牌、策划开展区域展示活动、组织开展媒体体验活动、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支持创建展示研究平台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

《意见》明确,要成立山东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非遗保护工作骨干培训班;建立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资金保障机制;对积极组织参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纪念证书或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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