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业务动态>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1-02410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1-05-26 文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次数: 来源: 政策法规处

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运河文化带、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部署要求,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山东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融合发展、全域统筹,推动大运河(山东段)沿线文化和旅游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融合,汇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将大运河(山东段)打造成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活力迸发的产业集聚区,“好客山东”树品牌、展形象的靓丽风景线,齐鲁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交流互鉴高地。

二、主要任务

统筹保护、传承、利用,重点实施十项工程。

(一)实施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结合文化遗产和历史风貌保护、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打造、文旅产业发展,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沿运市县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原则上除城市建成区(含建制镇)外,运河主河道两岸各1000米范围内优化滨河生态空间,严控新增非公益建设用地,在严格保护耕地基础上,加强植被绿化,建设滨河绿道。对于违规占压运河河道本体和岸线的建(构)筑物限期拆除,推动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逐步搬离,原址恢复原状或进行合理绿化。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生产及生活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实现运河流域污水“零直排”。加强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逐步降低雨污合流比例,沿线城市建成区积极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保护修复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实施围垦湿地退还、河湖水系连通、生态调水补水、植被恢复营造、栖息地恢复等工程。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大运河沿线5市)

(二)实施大运河文物保护工程。持续推进大运河文化遗存和文物普查行动计划,完善大运河文化遗产分级分类名录,实行动态管理。以山东南旺分水枢纽遗址、河道总督府遗址为重点,持续推进大运河考古调查、发掘及考古研究,加快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突出大运河遗产区名录8段河道和15个遗产点,建立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分类名录和项目库,实施四女寺水利枢纽、南旺分水枢纽遗址、河道总督府遗址、戴村坝遗址、小汶河及会通河南旺枢纽段、台儿庄大战旧址、德州漕运仓储文保项目等重大修缮保护项目,推介展示一批大运河文化地标。开展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路线、八路军115师在山东活动路线、铁道游击队微山湖运输线、新四军北上线等革命文化线路研究,实施一批大运河沿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加强珍贵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等级,推动更多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加强大运河文物保护动态监测,完善大运河文物监测预警平台,全面实施文物安全“天网工程”。统筹大运河沿线特色博物馆建设,丰富展陈内容,优化服务功能,建立运河博物馆联盟。健全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构建智能化、网络化、精准化保护体系。完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大运河沿线5市)

(三)实施大运河非遗保护工程。加大对运河沿线5市民间文学、传统工艺、地方戏曲、曲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力度,做好整理编纂工作,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遗名录。认定一批大运河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对传承环境或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传承面临困难的非遗项目,优先做好记录认定工作。推进台儿庄运河、泰山、临清、邹鲁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支持台儿庄等运河非遗资源丰富的地区定期举办大运河(山东段)非遗联展,打造运河非遗展演品牌。2021年建立大运河(山东段)传统工艺名录,新培育一批运河特色非遗品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大运河沿线5市)

(四)实施大运河文化价值挖掘阐发工程。加强大运河文化研究阐释,编纂《山东运河文化丛书》《京杭大运河山东段志》。深化运河文化与儒家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水浒文化、漕运文化、墨子文化、鲁班文化、民俗文化等的研究,阐释大运河在推动南北文化、东西文化、中外文化交流融合中的重大作用。充分利用运河沿线丰富的水利工程遗址遗产,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支撑作用,加强对运河河道及船闸、桥梁、堤坝、码头、渡口、水柜等古代水利工程的基础研究和技术研究,展示中国古代水利工程智慧和自然生态理念。将运河文化传承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运河文化元素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开展大运河文化体验活动。鼓励大运河沿线各类学校立足地方特色和中小学生特点,开发建设运河文化校本课程。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结合时代条件,赋予大运河文化新的涵义,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厚滋养。(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大运河沿线5市)

(五)实施大运河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工程。加大对大运河题材文艺作品扶持引导力度,推出一批优秀戏剧、影视、文学、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作品,纳入国家级、省级重点资助项目。整合省内文艺院团力量,招引全国知名旅游集团、旅游演艺公司,联合创排“鲁风运河”题材旅游演艺剧目。组织大运河沿线5市举办大运河艺术节、艺术季等活动。推动红色杂技剧《铁道英雄》在枣庄打造驻场旅游演艺项目,支持德州市打造“运河情”音乐创作活动品牌。建立大运河沿线优秀传统剧目复排、优秀新创舞台艺术作品演出制度,每年开展大运河沿线18县(市、区)优秀作品展演。2021年成立运河5市剧场院线联盟,优先将大运河题材作品推荐省市县剧场院线进行采购。(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大运河沿线5市)

(六)实施大运河文化和旅游产业振兴工程。推进大运河沿线文化和旅游资源与相关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搞好重点项目策划和实施,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休闲度假、研学旅游、体育旅游、艺术娱乐等产业。开展“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好客山东文旅项目云招商”等活动,加大文化旅游项目投融资、招商引资支持力度。组织沿线文博单位参与“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出更多体现运河文化的优质文博创意产品。加快推进高唐书画文创产业园、尼山圣境二期、河道总督府遗址博物馆、台儿庄大运河文化国家展示中心、德州北厂运河文旅小镇、宁津德百杂技蟋蟀欢乐谷、东平运河遗址公园、聊城山陕会馆景区及历史街区、临清中洲古城钞关片区、聊城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和阳谷景阳冈旅游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支持。培育济宁市、泰安市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产业“雁阵形”集群。挖掘沿线5市工业旅游资源,开发一批旅游项目,加强对已入选国家工业遗产的东阿阿胶厂78号旧址、德州机床厂旧址等项目保护扶持。培育发展一批凸显运河特色、山东特点的体育赛事活动,集中打造“鲁风运河”系列体育赛事品牌。运河沿线5市加大惠民消费券发放力度,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冬游齐鲁·好客山东惠民季”等活动。2021年启动第一批省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确定一批试点单位、试点项目。(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大运河沿线5市)

(七)实施大运河精品文化旅游目的地提升工程。统筹沿线精品景区景点打造和岸上、水上旅游项目建设,培育世界遗产研学游、华夏历史文明体验游、沿线古都游、古镇古村游、生态康养游等特色旅游线路。发挥曲阜“三孔”、泰山、台儿庄古城等核心景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完善配套设施、丰富产品业态、提升景观质量。推进大运河沿线4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微山湖旅游区、聊城市水城旅游区、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整合微山岛、南阳古镇、济宁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戴村坝景区、东平湖景区、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阳谷景阳冈旅游区等相关资源,打造大运河沿线功能互补的特色精品景区。推进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争创一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大运河沿线古城、古镇、古村保护利用工程,打造“鲁风运河”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挖掘利用沿线特色非遗资源,打造一批运河非遗旅游线路和体验基地。以微山湖、东平湖区域为重点,统筹文化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区位、水系特点以及周边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编制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打造北方湖泊文化旅游目的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大运河沿线5市)

(八)实施大运河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提质工程。强化高铁站点、高速公路出入口与运河沿线主要节点的联系,“十四五”末实现3A级以上景区与高铁、高速出入口连接线全部打通。加快推进京杭运河主航道升级改造和支线航道扩建、韩庄复线船闸、微山三线船闸等项目。率先选择运河聊城段、台儿庄段开发驳船旅游,配套建设换乘驿站等服务设施,打造水上观光通道。推进大运河沿线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服务中心功能融合,重点抓好枣庄市台儿庄古城游客服务中心、德州市夏津县文化馆等7个省级试点建设。在沿运河城市及市际间合理规划建设沿河景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及综合性体育公园等,连接贯通形成大运河走廊健身设施带。依法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探索建立沿线文化旅游市场跨区域联合执法办案机制。(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大运河沿线5市)

(九)实施大运河文化旅游数字化工程。将大运河文化旅游作为“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工程重点板块,协调沿运河5市与省级平台搞好衔接。运河沿线全部4A级以上景区接入省级门票统一预约平台。积极推进运河沿线5G网络全覆盖,推动信息化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山东)、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山东)、中华文化素材库(山东),对大运河沿线资源进行系统梳理采集,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框架下,统一规划建设大运河文化主题数据库,推动相关数据在山东公共数据开放网面向社会开放,构建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大数据体系。推动运河沿线景区、文博场馆配置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技术应用系统平台与产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大运河沿线5市)

(十)实施“好客山东·鲁风运河”品牌宣传推介工程。将“鲁风运河”作为“好客山东”品牌重要内容,设立专区、专栏、专题进行重点宣传推介。沿线五市统一大运河文旅宣传品牌,统一编排线路,统一宣传推介。深化与OTA合作,加强大运河文化旅游产品线上推广。用好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非遗博览会等平台,拓展品牌宣传推广渠道。2021年完成“好客山东·鲁风运河”视频及宣传册制作,组织大运河(山东段)媒体采风活动。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孔子学院等载体,策划组织大运河文化专题活动。支持沿河5市承办重要国际会议和活动,开展世界运河城市交流合作。将大运河文化交流纳入海外渠道商建设、“孔子文化和旅游使者”计划,提高“好客山东·鲁风运河”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大运河沿线5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构建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工作格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运河沿线5市抓好具体落实,积极推动省市协作、部门联动、共商共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大运河沿线5市)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中央机关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省财政统筹利用宣传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战略、“数字山东”发展等资金支持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大运河沿线5市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和中央、省补助资金,确保任务落实。在满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满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旅游交通、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大运河沿线5市)

(三)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发挥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产业专班职能作用,定期跟踪评估大运河(山东段)沿线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强化指导服务。沿河5市组建相应工作推进服务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大运河沿线5市)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