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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1-0045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1-04-23 文号: 鲁文旅革2021【5】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来源: 革命文物处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开展100个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创建工作是“8个100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基因,以红色文化助推乡村振兴。按照《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可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创建申请:

1. 红色资源突出。申请村(社区)拥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文物蕴含的革命价值突出,村(社区)具备革命文物宣传展示条件。

2. 创建思路清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晰工作思路和重大举措,在科学保护、融合发展、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创新方面分类施策,形成解决方案,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3. 组织保障能力。村(居)民委员会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齐备,能够做好红色文化特色村保护管理工作。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申请表(见附件1);

2.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工作报告(见附件2)。

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寄送到省文化和旅游厅革命文物处,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ltgmwwc@126.com)。

三、申报程序

1.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准备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由设区的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复核并汇总后,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请各市文物行政部门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革命文物处  范承泰、杨海天

电  话:0531-81697813、81697853

邮  箱: wltgmwwc@126.com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邮编:250014


附  件:

1.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申请表.docx

2.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工作报告编写纲要.docx

3.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汇总表.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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